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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恩: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7-03-22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ST 吉恩     公告编号:临 2017-015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2016年预亏,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吉林
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
开始停牌,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该申请是否被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
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
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一、将被暂停上市的原因、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由于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自2016年5月3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
司预计2016年度将继续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亿元到-22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
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6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公司重整的风险提示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
请对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7-011 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
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该申请是否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
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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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3.1(十二)、14.3.12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终止上市。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4 日、2017 年 1 月 21 日、2017 年 2 月 18 日、2017
年 3 月 3 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临 2017-005 号、临 2017-009 号、临 2017-010
号、临 2017-012 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
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5 日。
    四、其他提示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将继续亏损,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 亿元到-22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林吉恩镍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 2017-008 号)。公司 2016 年
度的准确财务数据将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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