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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恩: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ST 吉恩     公告编号:临 2017-022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2016年预亏,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吉林
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即
4月25日起开始停牌,从本公告日起距离公司停牌还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
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经与申请人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沟通,申请
人正在按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补充资料;该债权人申请是否被吉林市中
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民法院受
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
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一、将被暂停上市的原因、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由于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自2016年5月3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
司预计2016年度将继续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亿元到-22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即4月25日开始停牌,从本公告日起距离公司停牌还有5个交
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
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
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公司重整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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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
请对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7-011 号),截至本公告日,经与申请人
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沟通,申请人正在按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要求补充资料。该申请是否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14.3.1(十二)、14.3.12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4 日、2017 年 1 月 21 日、2017 年 2 月 18 日、2017
年 3 月 3 日、2017 年 3 月 22 日、2017 年 4 月 15 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临 2017-005
号、临 2017-009 号、临 2017-010 号、临 2017-012 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7-015 号、临
2017-021 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
公告》。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5 日。
    四、其他提示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将继续亏损,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 亿元到-22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林吉恩镍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 2017-008 号)。公司 2016 年
度的准确财务数据将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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