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恩: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17-11-07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ST 吉恩 公告编号:临 2017-079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385,882,198.61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暂时无法对可能产生的影响
做出判断。
一、本次诉讼起诉、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原告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磐石支行”),
住所地:磐石市宏声路 262 号,法定负责人:崔云东;被告一为吉林吉恩镍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址: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法定代表人:
王若冰;被告二为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地址:
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大街 54 号,法定代表人:于然波;诉讼或仲裁机构
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农行磐石支行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起《起诉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发出应诉通知书。
二、诉讼的事实、理由与请求
(一)诉讼事实与理由
2017 年 2 月 28 日,农行磐石支行与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7,500 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借款已发放完毕。2015 年 12 月 11 日,农行磐石
支行与昊融集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农行磐石支行与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期间产生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度
50,000 万元。
农行磐石支行认为,公司和昊融集团因债务纠纷涉及多起被诉和被执行案
件,严重影响农行磐石支行的贷款安全,农行磐石支行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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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借款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提前到期并送达了公司和昊融集团。借款到期后,
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昊融集团也未能履行担保责任,农行磐石支行将公司、
昊融集团诉至法院。
(二)诉讼请求
1 、 要 求 第 一 被 告 偿 还 所 欠 原 告 本 金 374,800,000.00 元 及 利 息
11,082,198.61 元(包括利息、罚息及复利,计算截止到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
后新产生利息、罚息及复利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到还清之日止)。
2、要求第二被告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3、要求第一、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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