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恩: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12-13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ST 吉恩 公告编号:临 2017-089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2017 年 11 月 28 日、2017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的诉讼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内容
详 见 刊 载 于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
及诉讼的公告》(临 2017-074 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临 2017-083 号、临 2017-084 号)。今日,公司收到吉林
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发出的[2017]吉 05 执 112 号之一《执
行裁定书》,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0720302011016600000335 存款人民币 500,000 元;
二、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0720302011016600000348 存款人民币 500,000 元;
三、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0720302011016600000371 存款人民币 1,342,706.46 元;
四、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0720302011016600000380 存款人民币 1,813,075.31 元;
五、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分理处账号
0720322091016600000088 存款人民币 600,000 元;
六、以上款项的冻结期限为一年。
公司将会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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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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