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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恩: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ST 吉恩    公告编号:2017- 09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62,480,5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长王若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其中董事于然波先生、马忠全先生、李明先
   生、胡静波先生、王旭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王行龙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62,515,066      54.72 2,658,016       0.4012 297,307,490   44.88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62,515,066     54.72 2,653,016        0.40 297,312,490   44.8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聘请大华    676,3     0.97 2,658     3.83 66,13      95.20
           会计师事务所         00           ,016          1,797
           (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大华    676,3     0.97   2,653       3.82   66,13   95.21
           会计师事务所         00             ,016              6,797
           (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国发、常莉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贾国发律师和常莉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