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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7-02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12-3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7 月 2 日上午 10 时在贵
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份
69,300,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4%。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朱绍武先生主
持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计师以及部分媒体记者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69,300,1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的议案》
       同意 69,300,1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伍志旭、王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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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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