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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2-07-12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SINO-PLATINUM   METALS   CO.,LTD.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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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程序合法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精神,
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需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
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
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

    六、会议议题全部说明完毕后统一审议、统一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见证。

    八、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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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股东或授权代表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3
会议资料: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号)、云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云
证监【2012】122号)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
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六条原为:“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
票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十。”
     现修订为:“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
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及分配比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
东回报规划拟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
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切实
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
和说明原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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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五)利润分配
的监督约束机制: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公司
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的披露信息。”


    本议案已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变
更事宜。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2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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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三、表决时,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并由律师现场见证。
    监票人的职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参加投票的股东代表人数以及所代表的股权数,发放表决票;
    2、回收表决票,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要求,清点回收的表决票是否超过发出
        的票数;
    3、统计表决票。
四、投票采用划“√”、“×”和“○”方式,同意请划“√”,不同意请划“×”,弃权
    请划“○”,不填表示弃权。
五、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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