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3-07-22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13-032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3 年 3 月完成了配股发行股票工作,公司控股子公
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进展,计划以本次
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230.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230.7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2 号文核准,公司以 2013 年 3 月 11 日
(股权登记日)收市股本总数 158,062,5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
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16.8 元/股,实际配售股份数为 42,689,60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17,185,431.2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84,580,110.59 元,配股募集
资金已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1KMA1051-3 号《验资报告》。
二、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的《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国Ⅳ、国Ⅴ机动
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其中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
项目总投资37,569.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3,739.31万元,总投资额与使用募集资
金额的差额3,829.84万元,一部分由催化公司利用原有资产3,487.62万元投入,另一部分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2012年3月6日)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投入342.22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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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可置换部分资金不包括截止本次配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
(2012年3月6日)之前,公司已自筹资金实际投入的342.22万元。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截止配股
已投入自筹 发行董事
项目 募集资 拟使用募 会召开日
序 项目 资金(不包 前公司已 需置换的
投资 金投资 投资类别 集资金投 用自筹资
号 总投资 括利用原有 金额
主体 项目 入 金向募投
资产) 项目实际
投入资金
建筑安装工
昆 明 780.82
国Ⅳ、国 程投资
贵 研
Ⅴ 机 动 设备投资 1,281.66
催 化
车 催 化 待摊投资 1,361.60
1 剂 有 37,569.15 33,739.31
剂 产 业 工程用办公 342.22 6,230.70
限 责 15.01
升 级 建 设备
任 公
设项目 预付工程款 1,111.77
司
预付设备款 2,022.06
合 计 37,569.15 33,739.31 6,572.92 342.22 6,230.70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 6,230.70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
业升级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1KMA1051-4)。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23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贵研
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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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与预先投入并用于置换的自筹资金金额一致,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6,230.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230.70
万元。
七、监事会意见
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背
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6,230.70 万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230.70 万元。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贵研铂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11KMA1051-4)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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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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