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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30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14-01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 时在贵研铂业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
86,658,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17%。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汪云曙先生主持
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计师以及部分媒体记者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1
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13 年年末总股本 200,752,1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4 月 3 日、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 2014-006)及《贵研铂业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 2,983,8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4 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捌亿元,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贵金属原辅材料储备、

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资金头寸不足等。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1 公司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授信

额度,期限为一年,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为贵研催化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2 公司为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金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

度,期限为一年,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为贵研金属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3 公司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资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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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期限为一年,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为贵研资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4 月 3 日、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4-007)及《贵研铂业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提供银
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的议案》
    贵研资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因生产过程物料(废料)的取样、制样及精炼提纯存在一

定的周期,期间客户要求为已交付但尚未生产(加工)完毕的贵金属物料(废料)提供担保。为积极拓

展业务,贵研资源公司提请公司为其向客户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仟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意公司就上述事项为贵研资源公

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4 月 3 日、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4-007)及《贵研铂业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为了规避贵金属原料的价格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

响,2014 年拟在汇丰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与汇丰银行合作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公司为上海

金属公司通过汇丰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务”金额为美元肆佰肆拾万元整,担

保债务的“被担保期间”为自保证书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保证期间”为被担保期间加被担保期间届

满后六个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4 月 3 日、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4-007)及《贵研铂业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1、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的议案》
    公司对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黄金、白银、铂、钯、铑五个贵金属品种开展套期保值,套期保值的工具

为为黄金租赁、 AU(T+D)、AG(T+D)、黄金期货、白银期货、黄金远期合约、白银远期合约、铂远期合约、

钯远期合约、铑远期合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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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最高持仓金额不超过 183000 万元(其中黄金租赁及对应远期最高持仓金额不超过 71400 万元,其

他套保工具最高持仓金额不超过 111600 万元),最高持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 27850 万元(黄金租赁及对

应远期无需保证金)。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4 月 3 日、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 2014-008)及《贵研铂业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3、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86,658,6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伍志旭、王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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