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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13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14-018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贵研铂业”)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6 月 6 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汪云曙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 11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现任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自 2009 年-2013 年度期间为本公司

及本公司的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任期至本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已届满。公司拟聘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 55 万元的范围内决定其酬金,由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14-021 号)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预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3 年
年末总股本 200,752,1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用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结果,对《公
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3、《关于增加贵金属套期保值工具的预案》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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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4 月 23 日、2014 年 4
月 30 日分别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贵研
铂业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和《贵研铂业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4-013 号)。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丰富、完善并加强贵金属套期保值工具使用,尽可能的规避贵金
属原材料价格风险,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开展贵金
属套期保值业务中,拟增加白银租赁、铂金租赁、钯金租赁作为贵金属套期保值工具,并对《公司 2014
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以下简称“策略”)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策略所采用的套期保值工具为黄
金租赁、白银租赁、铂金租赁、钯金租赁、 AU(T+D)、AG(T+D)、黄金期货、白银期货、黄金远期合约、
白银远期合约、铂远期合约、钯远期合约、铑远期合约。除上述调整外,策略的其他内容均不变化。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增加贵金属套期保值工具的预
案》

    二、独立董事就《关于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对本次会议的议题在本次董事
会召开之前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预案》共两项议案,认为:经审核,公司现任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 2009 年-2013 年度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的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任期至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已届满。本次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已事前书面通知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其已确认不存在任何需要向公司股东报告的事项。本委员会亦确认,公司与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公司按照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更换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的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
根据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结果,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增加贵金属套期保值工具的预案》。认为:公司增加贵金属套期
保值工具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控制贵金属原材料价格风险,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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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决定以下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3、《关于增加贵金属套期保值工具的预案》。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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