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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4-06-13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4-022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元,扣税后个人股东及证券
    投资基金为0.114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108元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3股,每股转增0.3股
    ●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8日
    ● 除权除息日:2014年6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19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6月20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14年4
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3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3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3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00,752,1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60,977,742.00股。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暂按5%的税率代
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14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
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所转让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
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
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税率为:相关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
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率
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
际税率为5%。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
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47号)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每股0.1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
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 股权登记日、除权日(除息日)和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18日
    (二)除权除息日: 2014年6月19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6月19日
    (四)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2014年6月20日


   四、 分派对象
    截至2014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五、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的发放
    1、公司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
司自行发放。
    2、除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转增股份的发放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
账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零碎股份,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
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
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 1 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份。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5,215,200         1,564,560        6,779,76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195,536,909        58,661,073    254,197,982


          股份合计                 200,752,109        60,225,633    260,977,742



    七、 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
股收益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00,752,109股
增加到260,977,742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13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31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电话:0871-68328190
传真:0871-68326661
地址:云南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邮编:650106


九、备查文件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