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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19-09-18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本次指派杨杰群、
刘书含律师出席贵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在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
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郭俊梅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为176,858,170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40.405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76,248,487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
40.2662%;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09,683股,占贵公司
股本总额的0.139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333,721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0.7616%,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贵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
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暨调整担保期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均以符合贵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
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
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