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贵研铂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6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举行。公司董事长郭俊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具体内容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07 号)。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由于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在表决中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
效票数为 4 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本项目将在整机制造、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相关供应链聚集的山东
地区建设满足高标准的机动车催化剂产品制造基地。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缩短配套半径、降低物流成本、
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公司在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业务领域的结构升级、能力提升和产业链优化,符合
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要求。本次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1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分别对本次会议的议题在董事
会召开之前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财务/审计委员会认为:本项目将在整机制造、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相关供应链聚集的山东地区建设
满足高标准的机动车催化剂产品制造基地。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缩短配套半径、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服
务质量。本次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决
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本项目将在整机制造、汽车尾气净化催
化剂相关供应链聚集的山东地区建设满足高标准的机动车催化剂产品制造基地。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
司在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业务领域的结构升级、能力提升和产业链优化,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产业
布局要求。会议决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