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2021-03-23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杨杰群律师、汤昕颖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
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
年 3 月 6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等媒体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10:00在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A1幢)召开,会议召开
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
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长郭俊梅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767,557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6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224,038 股,占贵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9%;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 1,543,519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3%;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767,557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261%,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贵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其中,关联股东对议案回避表决,结果以符合贵公司
《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
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