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临2021-024)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5-28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
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07)。
二、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
与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潍柴空气净化公司”)、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
营)有限公司(简称“稀土研究院”)共同签署了《出资协议书》,并办理完毕了贵研催化
剂(东营)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东营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
(一)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946LXY5M
名称: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洋河路南、池州路西
法定代表人:冯丰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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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丙方
(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同意共同合资设立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合资方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 80% 货币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 货币
货币或
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 1,000.00 10%
实物资产
合计 10,000.00 100%
合资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各合资方按出资比例一次性实缴到位。
2、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1 出资人的权利
合资公司成立后,各方按照法律、法规、本协议和合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
2.2 出资人的义务
合资公司成立后,各方按照法律、法规、本协议和合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股
东义务。
2.3 各出资人按实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享有本合资公司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及分
取红利。本合资公司增资时各出资人可以按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3、合资公司治理安排
3.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3.2 合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5 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任期每届为三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3.3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成员共 3 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3.4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 3 名;设财务负责人 1 名。
4、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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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方不能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本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该向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合资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照未缴纳出资金
额的 0.03%/日向各守约方承担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不缴纳的,则《出资协议书》终止,违
约方应向每一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二十万元。
4.2 任一合资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
履行本协议或者行使单方解除权。
若继续履行,则违约方应赔偿各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
施。若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且不
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若守约方解除协议的,违约方除需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二
十万元违约金,同时承担守约方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
5、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合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资公
司拟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合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出资协议书》
2、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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