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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及《财务/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现将公
司财务/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财务/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之一,第七届董事会下设
的财务/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原财务/审计委员会委员:刘海
兰独立董事、纳鹏杰独立董事、王梓帆独立董事、胥翠芬董事、缪宜生董事,原主任委
员:刘海兰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王梓帆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海兰女士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王梓帆先生、刘海兰女
士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预案》,独
立董事候选人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财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杨海峰独立董事、纳鹏杰独立董事、孙旭东独立
董事、胥翠芬董事、缪宜生董事,主任委员:杨海峰独立董事。
     财务/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财务/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财务/审计委员会全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积
极履行工作职责。全年度召开定期及临时会议7次,审议议案25项,并与审计机构就年度
报告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
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一)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会议
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年度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基于
普通商业交易条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
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以上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会议认为该项目将在整机制造、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相关供应链聚集的山东地区
建设满足高标准的机动车催化剂产品制造基地。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缩短配套半径、降
低物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本次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决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新增公司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 年授信额度的预案》《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
提供担保的预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的预案》《关于续聘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
财务/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修改﹤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预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内审工作总结》《公司 2021 年
内审工作计划》。会议认为上述议题涉及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管理绩效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将以上议
(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五)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六)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七)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贵研铂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会议认为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实际需要,激励方案设定的企业业绩考核指标和
个人业绩考核指标科学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产业未来发展实际,不存在损害广大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以上议(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财务/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财务/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计委员审
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预案。
    独立性评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
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
的经营关系及关联关系。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专业性评价: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并投入了足
够的时间、精力,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其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同时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其
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如审计范围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将授权经理班子在新增审计费用合
计不高于10万元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导致报告期
内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因此,财务审计费用相应增加5万元。经审核,公司本年度实际支
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费55万元和内控审计费
15万元,共计70万元。
    (4)与外部审计机构在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以及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重大事项情况
    本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
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1年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客观公正性和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进行了评价。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督促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指导内
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及重要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且公
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
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化建设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
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022年,财务/审计委员会仍将继续勤勉尽责,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高
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务/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