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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5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新租赁准则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
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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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
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
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
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
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关于运输成本列报的变更
    (一)运输成本列报变更概述
    2021 年财政部发布了《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会计类第 2 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

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

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

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

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公司已采用或参照上述问答及指引编制 2021 年财务报表,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相关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

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本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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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五、报备文件

    1、贵研铂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贵研铂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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