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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实施细则》及《财务/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现将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财务/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之一,第七届董事会下
设的财务/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人),杨海峰独立董事、纳
鹏杰独立董事、孙旭东独立董事、胥翠芬董事、缪宜生董事,主任委员:杨海峰独立
董事。
    财务/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财务/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财务/审计委员会全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积
极履行工作职责。全年度召开定期及临时会议 9 次,审议议案 28 项,并与审计机构就
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
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一)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年度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基于普通商业交易条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
基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
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所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针对本次公司收购贵金属集团 100%股权事项,已聘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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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其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符合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本次评估的前提假设合理,
选择的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本次交易的目的及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恰当,
评估结果公允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2 年授信额度的预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的预案》《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
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修改﹤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
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预
案》《2022 年内部审计计划》《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议认为上述议题涉及的事
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管理绩效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将以上议(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对外捐赠系公司对外扶贫工作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在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同时,提升了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会议决
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
告公允地反映了 2022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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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议。
    (七)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会议认为公司对原《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贵研铂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是为确保上市公司主要议事规则与上位监管法规的
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经理班子履行职责的行为和总经理办
公会议事程序,保证公司有序、高效的运作。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孙公司贵研迪斯曼(云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议案》。会
议认为:本次对公司控股孙公司贵研迪斯曼(云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施清算注销,
符合贵金属产业发展及布局的需要,可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发展质量和经营效
率。贵研迪斯曼公司清算注销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因贵
研迪斯曼公司营收体量小,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会议决定
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签订<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第四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对外捐赠
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
案》。会议认为:公司签订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第四笔股权转让价款
支付的补充协议,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情形。公司子公司对外实施捐赠,其金额很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彰显了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贵研价值和品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
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财务/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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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计委
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继续聘
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预案。
    独立性评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
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
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及关联关系。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专业性评价: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并投入了足
够的时间、精力,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其报酬为人民币 60 万元,同时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其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如
审计范围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将授权经理班子在新增审计费用合计不高于 10 万元内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审计范围发生变更,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新增
审计费用 10 万元。因此,公司 2022 年实际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费 70 万元和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共计 90 万元。与公司所披
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在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以及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重大事项情况
    本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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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
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2 年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客观公正性和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进行了评
价。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督促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及重要问
题。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且
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并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化建设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
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
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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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进行,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023 年,财务/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高专
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务/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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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
字页)




    委员签名:


         胥翠芬                         缪宜生


         纳鹏杰                         杨海峰


         孙旭东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务/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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