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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岘纸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3-05-15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 延边石岘
   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
            线主体设备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国友大正评报字(2013)第 105B 号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5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         评估目的 ........................................................................................................................... 10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五、         评估基准日 ....................................................................................................................... 11
     六、         评估依据 ........................................................................................................................... 12
     七、         评估方法 ........................................................................................................................... 13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5
     九、         评估假设 ........................................................................................................................... 16
     十、         评估结论 ........................................................................................................................... 16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17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8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19
附件 ................................................................... 20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 21
     二、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 22
     三、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 23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 24
     五、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 25
     六、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26
     七、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 27
     八、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 28
     九、         资产评估明细表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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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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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核
实、评定估算等必要评估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针对本评估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
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
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
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注册资产评估师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无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
见。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评估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
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发现的
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 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
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及签
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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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延边石岘白麓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
                                        主体设备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国友大正评报字(2013)第 105B 号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
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
因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事宜涉及的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
线主体设备资产,具体详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基准
日为 2013 年 4 月 30 日。
      评估师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以资产的移地原用途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等
为前提,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并将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最
终结论。
      至评估基准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
体设备资产帐面值 3,785.15 万元,评估值 20,391.25 万元,增值额 16,606.10 万
元,增值率 438.7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特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下特殊事项:
      根据延边石岘白麓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29 日编号为临 2013-011《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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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延边石岘白麓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拟向敦化市
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 10 号纸机主体、附属设备以及相关厂房和其他设备、
备品备件等资产。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款以 2013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数日,资产
账面价值为 6,485 万元,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威
正信评报字(2013)第 1010 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 6,481.93 万元,上述报告价值类
型为清算价值。其中 10 号纸机主体设备评估的清算价值为 37,851,522.00 元。
      本次评估假设条件是拆除后异地原用途使用,评估人员在现场勘察时并未开
机检查,设备状况以买卖交易双方技术人员提供资料为准,并且评估值未考虑拆
除费用,根据双方协议拆除发生费用均由购买方负责。评估值为含增值税及其他
附加税价值。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
准日 2013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14 年 4 月 29 日止。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3 年 5 月 7 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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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延边石岘白麓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
                                        主体设备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国友大正评报字(2012)第 105 B 号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因山东晨鸣纸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事宜涉及的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项目的委托方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产权持有单位为延边石岘白
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及法津法规规定的评
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晨鸣纸业
      股票代码:000488、200488、HK1812。
      注册号:370000400001170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6204.5941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注册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 2199 号
      经营范围:机制纸及纸板等纸制品和造纸原料、造纸机械的加工、销售。国
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
履行相关程序。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8586 8816       传真:010-8586 8385                邮编: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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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布的年度报告,2012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末总资产 4772540 万元,2012 年营业收入 1976170 万元,营业利润-41622 万元。

     (二) 历史沿革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山东省寿光县造纸总厂,其成立于 1958
年,于 1993 年 5 月改组设立为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12 月,经山东
省人民政府鲁改字[1996]270 号文及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1996]59 号文批准,本
公司改组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26 号文
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15,000,000 股股票,并于 1997 年 5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7 年 8 月,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部(1997)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415 号文批复,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
市的外商投资股份限公司。

     (三) 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 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462
      住        所: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法定代表人:郑艳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叁仟叁佰柒拾捌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亿叁仟叁佰柒拾捌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新闻纸、胶版纸、商品木浆、箱板纸、茶板纸、复印纸、卫生纸、少
数民族文字印刷品(凭相关批件开展经营)、粘合剂、无铬木素、铬木素、铁铬盐等木
素磺酸盐系列产品,造纸助剂、化工助剂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
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木质素复合肥销售。
     营业执照注册号:222400000005285
     2. 企业简介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8586 8816       传真:010-8586 8385                邮编: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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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岘纸业”、“本公司”或“公司”)

是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8]39 号文批准,由石岘造纸厂(现改制

为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延边凉水煤矿(现改制为延边凉

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汪清林业局(现改制为吉林延边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

市红旗化工厂(现改制为牡丹江市红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岘造纸厂三环企业总公

司、吉林日报社、延边日报社、长春日报社(现改制为长春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

司)及公司职工持股会于 1998 年 10 月 30 日共同发起成立的。石岘造纸厂(现改制

为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新闻纸、胶板纸及纸浆为核心的经营性净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作价 11300 万元投入本公司,其余发起人以现金形式投入 4500 万

元,各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共为 15800 万元。经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吉国资企函

[1998]44 号文批准,上述净资产按 1:1 的比例折为 15800 万股,其中石岘造纸厂以

经营性净资产 11300 万元折为国家股 11300 万股。

      2000 年 8 月,经 200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人民政府延州政函(2000)245 号文件以及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吉经贸企字(2000)

588 号文件批准,公司回购职工持股会持有的 3770 万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股本变

更为 12030 万元。另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股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吉财国资函[2000]204 号),本公司的 11300 万股国家股

变更为国有法人股,由石岘造纸厂(现改制为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根据 2001 年 11 月 20 日延边凉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吉林石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延边凉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300 万股转让给吉林石纸;根据协议并经吉林省财政厅《关于

转让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的批复》(吉财企二[2001]2366 号),

同意吉林石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中的 4740 万股分别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 2530 万股、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1374 万股、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836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9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20 日以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50,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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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07 年 3 月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以及根据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股本

由 17,030 万股增为 41,060 万股。

      2011 年 5 月 9 日,债权人鸡西市新北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延

边中院”)申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延边中院(2011)

延中民三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 1 号《通知书》、(2011)

延中民三破字第 1 号《民事决定书》,裁定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进行重整,并

指定公司清算组为公司管理人;

      2012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延边中院(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 1-2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公司管理人提交的《石岘纸业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石岘纸业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分为股份调减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两种方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是以石岘纸业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 123,180,000 股;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完

成上述权益调整方案,并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

变更为 533,780,000 元。
     2012 年 12 月 13 日,延边中院根据公司管理人提交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
监督报告》下达了(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 1-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
行完毕。
     3.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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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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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监事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副董事长兼
                                                                                 董事会秘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 经 理



                       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
                       财 务 总 监


                                                         生产副总
                                                         经理助理



     内           综                     财                    生                 采               技                        销
                  合
                  管
     控           理                     务                    产                 购               术                        售
                  办
                  公
     部           室                     部                    部                 部               部                        部




保   化      选        制      抄         化     动       供        储      机         电     电        质      新
                       浆                                                                                       产
     学                                                                                                 量
             漂                造         工     力       水                修         力     仪                品
                       保
卫   浆                                                             运                                  保      试
                       全                                                   分         中                       验
             分                分         分     分       车                                  中
     分                车                                                                               证
                                                                                                                中
处   厂      厂        间      厂         厂     厂       间        部      厂         心     心        部      心




               4. 经营情况
               根据公布的年度报告,2012 年 12 月 31 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末总资产 50007 万元,2012 年营业收入 30346 万元,营业利润-13474 万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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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总额 60349 万元。


     (四) 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产权持有单位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 评估目的

      对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进行评
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委
估资产的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涉及的经济行为文件: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2 日提示性公告。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
产,评估范围详见评估明细表,账面价值为 37,851,522.00 元 。
     账面价值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评估值入账。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二) 影响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及资产组合状况
     对本次评估有重大影响的单项资产主要是 10 号纸机及其附属设备。延边石岘白麓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收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延边中院”)的裁定书([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 1-6 号),裁定书主要
内容如下:
      延边中院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裁定公司重整。2012 年 8 月 3 日,经公司管
理人申请,延边中院裁定批准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201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与管理人向延边中院提出申请,请求
延边中院确认公司资产处置结果。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委托吉林经纬拍卖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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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公司 10 号纸机主体设备、10 号纸机附属设备、其它有关厂房及设备及备品备件
(详见公告临 2012-62)。公开拍卖程序经过三次降价,四次流拍,最终就资产转让事
项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实业”)达成了一致。公司与金诚
实业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 10 号纸机主体设备、10 号纸机附属设备、其他有关
厂房、设备及备品备件,成交价 6485 万元。
     标的资产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评报字(2012)第 1059
号《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
      延边中院认为,公司依法处置资产符合相关法律和《重整计划》的规定,资产处
置程序合法,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确认公司与金诚实业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
     2013 年 3 月 27 日,产权持有单位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交易事项
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产权持有单位拟购买
金诚公司拥有的 10 号纸机主体、附属设备以及相关厂房和其他设备、备品备件等资
产。
     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延边石
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号纸机等部分资产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13)第 1010 号],交易标的在评估基数日
2013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值为 6,481.93 万元。2013 年 3 月 27 日,产权持有单位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此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即
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
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13 年 4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确定主要考虑了会计期末以及有利
于本次经济行为实现等因素。
       评估中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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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2 日提示性公告。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91 号令,1991 年);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 36 号);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 12 号,2005 年);
      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7.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7.《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注协会协[2003]18
号);
      8.《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9.《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0.《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 [2006]18 号);
      (四) 资产权属依据
      1.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发票;
      2.凭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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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五) 评估取价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2012 年 7 月 6 日起执行);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2013 版);
      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 年);
      4.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5.评估人员收集的市场资料、产业经济及宏观经济资料;
      6.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及调查所得的有关资料;
      7.其他参考资料。

      七、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本次评估采用了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基准日合理评估评估范围内各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评估对象价值=各项资产评估值之和
      本报告产权持有单位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是以评估资产异地原用途续用为
假设前提,其核心资产为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成本法运用中评
估资产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故可
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
      本报告产权持有单位 10 号纸机自 2011 年即处于停产状态,未来收益和风险
不易预测及量化。故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市场上已成交的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评估对象为部分资产,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相关行业
规模相当评估对象交易案例较少,所以相关可靠准确的可比交易案例很难取得,
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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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异地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
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对正常生产经营用的机器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一) 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6 日签订的《出售资产意向书》,10 号纸机的拆除、运输、安装等均有购买方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集合本次评估范围内设备属于拆除后异地使用,
因此在本次评估中重置全价仅仅考虑了设备购置价值,对于产权持有单位最初购置时
发生的运杂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等未予考虑。
      重置全价=含税设备购置费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交易市场、贸易公司询价或参照《2013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
册》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
      (二)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采用使用年限法和现场勘察法综合确定。
      成新率=(勘察成新率×权重+理论成新率×权重)-价值损失率
      1. 理论成新率
      使用年限法主要考虑使用时间、使用频率、设备完好率、故障率、利用率、维修
状况、大修和技改情况、工作环境、设备精度、功能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机器
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实体性损耗是随时间线性递增的,设备价值的降低与其损
耗的大小成正比,其计算公式为: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2. 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
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察成新率。
      3. 权重
      对于结构复杂及大型的设备,采用使用年限法和勘察法相结合确定成新率,按使
用年限法权重0.4,勘察法权重0.6综合计算。
      对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结合维修保养
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4. 特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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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次纸机将拆除异地使用,结合实地勘察确定拆除将会对设备本身造成的不
利影响大小,具体将会反映在成新率中。
      (三)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
托,对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进
行评估,评估基准日经协商定于 2013 年 4 月 30 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30 日拟定评估计划并确定了评估方案,评估工作于 2013 年 5
月 2 日正式开始,2013 年 5 月 4 日现场工作结束,2013 年 5 月 7 日出具正式报告。
主要评估工作过程如下:
      (一) 评估前期准备阶段
      1. 2013 年 4 月 30 日,与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
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基本事项协商一致,并与委托方签定《业务约定书》,
制定评估工作计划;
      2. 配合产权持有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等工作。评
估项目组人员进入现场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初步了解,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
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 现场核实及评估阶段
      1. 听取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
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 对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与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
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产权持有单位做出调整;
      3. 根据《资产评估明细表》,按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
面核实;
      4. 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 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 查阅并收集相关资产的技术资料及验收资料;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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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收集价格资料;
       7. 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三) 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
改和完善。
       (四) 编制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与委托方对评估初稿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
后,按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
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 评估假设

       (一) 交易假设;
       (二) 公开市场假设;
       (三) 资产移地原用途使用假设;
       (四) 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五) 公司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
化;
       (六) 本次估算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和前提条件改变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
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定估算。
       至评估基准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
体设备资产帐面值 3,785.15 万元,评估值 20,391.25 万元,增值额 16,606.10 万
元,增值率 438.7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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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一) 10 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评估方法说明


      根据延边石岘白麓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29 日编号为临 2013-011《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延边石岘白麓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拟向敦化市
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 10 号纸机主体、附属设备以及相关厂房和其他设备、
备品备件等资产。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款以 2013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数日,资产
账面价值为 6,485 万元,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威
正信评报字(2013)第 1010 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 6,481.93 万元,上述报告价值类
型为清算价值。其中 10 号主机新闻纸主体设备的清算价值为 37,851,522.00 元。
      本次评估假设条件是拆除后异地原用途使用,评估人员在现场勘察时并未开
机检查,设备状况以买卖交易双方技术人员提供资料为准,并且评估值未考虑拆
除费用,根据双方协议拆除发生费用均由购买方负责。评估值为含增值税及其他
附加税价值。
      (二) 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评估师做了尽职调查,未发现从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对评估结论可
能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之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
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时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
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4. 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
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
关责任。
          上述特别事项,评估师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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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仅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不能用于其他目
的和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二) 本评估报告仅由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委托方签定的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
使用;
      (三) 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
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四) 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
行评估。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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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3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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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冬梅




                                                  注册资产评估师:赵振东、刘敦国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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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 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的承诺函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五、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六、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七、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八、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九、 资产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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