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岘纸业: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2-19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 2013-041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延
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90,554,044 股,占公司总股
份 53,378 万股的 35.70%。董事长郑艳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8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崔文根先生出席了会
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通过
了以下决议:
1、关于参股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90,554,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关于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90,554,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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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隋海波、李国平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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