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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岘纸业:提示性公告2015-10-01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 2015-053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23 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钟化、刘健君签署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与钟化、刘健君关于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本公司拟用现金购买
钟化、刘健君其合计拥有的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立信”)70%股权。
    2015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金诚实业”)签署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敦
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协议》,本公司拟向
金诚实业出售持有的延边石岘双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
鹿实业”)100%股权。
    2015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
2015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
    一、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与金诚实业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
之《资产交割确认书》,具体内容如下:
    1、交割基准日:2015 年 9 月 30 日
    2、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起,《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规定的标的资产的全部盈亏将由金诚实业享有和承担。截止交割日,
本公司已开具但尚未兑付的票据由双鹿实业承担,本公司已收到但尚
未到期的票据由双鹿实业享有。本《资产交割确认书》未明确约定的
事宜,按《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具体约定执行。
       3、至本《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双方已办理完成标的资
产工商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的全部法律手续。
       二、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与钟化、刘健君签署了现金购买
资产之《资产交割确认书》,具体内容如下:
       1、交割基准日:2015 年 9 月 30 日
       2、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规定的标的资产的全部盈亏将由石岘纸业享有和承担。本《资产交割
确认书》未明确约定的事宜,按《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具体约定执
行。
       3、至本《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双方已办理完成标的资
产工商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的全部法律手续。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