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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岘纸业:关于申请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2016-04-23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 2016-04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01号)(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延边石
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于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16年4月20日,公司依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了本次
反馈意见回复及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即将过有效期(审
计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按照要求需要补充更新财务数据及相
关信息,以上事项的完成所需工作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收到反馈意
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和公
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
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
期在 2016 年 5 月 25 日前披露并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回复及修订后文件。
待相关回复文件补充完善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
书面回复及修订后文件。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北京市主管商务
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审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