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2 公司简称:九有股份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有股份 600462 石岘纸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崔文根 孙艳萍 电话 0755-26417750 0755-26417750 传真 0755-86717392 0755-86717392 电子信箱 cuiwengen@geoway.com sunyanping@geoway.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92,518,053.44 403,195,430.63 -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84,938,147.40 284,750,541.50 0.0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6,327,581.87 -5,198,968.39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81,499,737.04 134,608,709.86 -3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0,242.34 -26,768,102.95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7,365.49 -22,062,397.81 不适用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082 -8.72 不适用 1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05 -0.0501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05 -0.0501 不适用 股)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5,51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例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数量 股份数量 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101,736,904 质押 50,000,000 有法人 王艺莼 境内自然 30,000,000 质押 30,000,000 人 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26,877,140 质押 26,000,000 有法人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 未知 8,000,000 未知 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颜景芳 未知 5,343,000 未知 殷凤卿 未知 4,744,500 未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国家 4,704,000 未知 肖厚忠 未知 4,104,204 未知 4,000,000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工商银行-北信 未知 3,984,100 未知 瑞丰资产德远成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61 未知 3,410,030 未知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 年 9 月,公司将生产溶解浆及化工产品的全部资产出售给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2015 年 1-6 月该出售资产实现营业利润为-2,332 万元),同时购买了博立信 70%的股权。公 司的主营由溶解浆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转为手机摄像模组制造及销售。 2 报告期内,博立信的手机摄像模组经营业务稳定,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 年同期有所上升,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改善,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149.97 万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 万元。 1、主营业务分析 Ⅰ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81,499,737.04 134,608,709.86 -39.45 营业成本 69,933,880.52 126,783,713.69 -44.84 销售费用 1,033,547.04 7,054,894.05 -85.35 管理费用 9,239,797.66 20,574,022.01 -55.09 财务费用 -1,413,024.37 -369,773.82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27,581.87 -5,198,968.39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9,851.25 4,152,703.00 -587.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3,336.65 -477,001.49 不适用 研发支出 2,884,942.33 2,277,289.08 26.68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39.45%,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报告期 主要是手机摄像头模组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溶解浆及化工产品销售收入不具有可比性;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减少 44.84%,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报告期 主要是手机摄像头模组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溶解浆及化工产品营业成本不具有可比性;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85.35%,主要是薪酬、运费、租金支出,因 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减少 55.09%,主要是职工薪酬、租金、研发费及 中介机构服务费支出,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587.39%,主要是本期支付控股子公司股权收购款,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不具 有可比性。 (6)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 Ⅱ 其他 (1)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 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发布了《延边石岘 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12)。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 年 8 月 26 日在 3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公告。 2015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和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655 号) (以下简称“《意见函》”),公司对函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复,《意见函》的回复公告详见 (公司 临 2015-042 号公告)。 公司因拟继续实施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进入了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发布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32),公司股票 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自 2015 年 8 月 26 日起连续停牌。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延边石岘白麓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5-103)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 文件。 2016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 函[2016]009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 复,公司股票并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39 次工作会议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通过(详见公司 临 2016-063 公告)。并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深圳九 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 1545 号)(详见公 司临 2016-072 公告)。 201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不予核 准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深圳九 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75)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新年度经营计划,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 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 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九有供应链为客户集中采购和销售供应链上的产品,降低成本,为客户化解融 资风险,专业化协助客户解决了供销问题;2016 年上半年博立信投入设备 1459 万,初步完成产 品线设备更新。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实现经营目标。 4 (3)其他 ①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41.88%,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②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 173.77%,主要是本期各项业务的押金增加所致。 ③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 1785.20%,主要是本期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④存货较年初增加 66.74%,主要是本期根据下一阶段生产计划产销量增大材料储备所致。 ⑤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 316.89%,主要是待抵扣的进项税款及预付的运输保险费增加所 致。 ⑥固定资产净额较年初增加 291.47%,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新增生产机器设备的增加所致。 ⑦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 97.47%,主要是控股子公司 COB 生产设备完工转入了固定资产所致。 ⑧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 40.34%,主要是预付的设备采购款项减少所致。 ⑨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 60.51%,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新厂房的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⑩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 46.34%,主要是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所形成。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 30.49%,主要是到期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 219.2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 所致。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 47.64%,主要是按规定缴纳了 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 49.92%,主要是对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收购款按协议应付日期做出调 整,其中 1550 万调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超过一年到期的则计入长期应付款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66.40%,主要是对期末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以及针对存货进行 减值测试而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 89.21%,主要是罚款收入,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 不具有可比性。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 95.15%,主要是不良品退货损失,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 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188432.58%,因为本期实现扭亏为盈而计提了应缴纳的所得税费用所 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56.74%,主要是销售手机摄像头收到的现 金,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 47.01%,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按生产计 划采购材料增加支付的货款及全资子公司预付的采购款,因企业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 数不具有可比性。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69.45%, 主要是本期员工的薪金支出, 因公司 2015 年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 5 ○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 479.15%,主要是报 告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增加所致,因公司重组后产业转型,与上年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 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摄像头行业 81,499,737.04 68,809,247.82 15.57 -23.87 -34.46 增加 7.22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手机摄像头 80,207,598.85 67,770,962.16 15.51 -25.59 -36.32 增加 7.22 个 模组 百分点 指纹模组 1,292,138.19 1,038,285.66 19.65 100.00 100.00 增加 19.65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广东 46,885,797.18 -20.72 江苏 1,055,802.82 52.24 江西 731,282.27 69.88 上海 15,302,652.66 -4.63 香港 911,184.94 28.86 浙江 16,613,017.17 -62.34 (3)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前五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1 深圳辉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6,604,352.33 0.20 2 上海鼎讯电子有限公司 14,124,352.85 0.17 3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3,607,622.27 0.17 4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639,522.56 0.12 5 东莞信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429,554.68 0.07 合计 59,405,404.69 0.73 (4)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元) 比例(%) 1 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5,469,233.82 29.41 2 深圳市宏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165,682.77 14.05 3 深圳市方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595,281.21 12.59 4 深圳市川禾田光电有限公司 2,888,464.92 3.34 5 深圳市华鑫光电有限公司 2,764,421.54 3.19 合计 53,883,084.26 62.58 (5)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生产量比上 销售量比上 库存量比上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年增减(%) 年增减(%) 年增减(%) 摄像头 15,320,509 14,871,793 938,956 -12.12% -16.15% 71.75% 3、核心竞争力分析 (1)质量优势:博立信已建立起全面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并通过了 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 标准、IECQ 合格证书以及 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 环境认证,具有较强的产品良率及品质管控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性能是博立信与重点客户如华 勤、闻泰、辉烨、瑞嘉科以及德晨等国内主流的手机 ODM 制造商保持良好合作的关键。 (2)销售渠道优势:公司以高品质产品及客户服务而备受客户认可。经过多年营运,博立信 与华勤、闻泰、辉烨、瑞嘉科、德晨等国内主流的手机 ODM 制造商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业务关系, 产品最终销售给华为、联想、TCL、宇龙酷派、海信、海尔、康佳、HTC、ACER 等手机品牌商。 (3)服务优势:手机行业对其供应链体系内供应商的大规模供货能力、供货稳定性以及订单 响应速度要求较高,博立信在产品交付和客户管理方面拥有回应更快速及更灵活的客服机制。 (4)专业的管理团队优势:博立信主要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国内最早从事手机摄像 模组行业的人员,平均从业在 10 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研发和生产经验。 4、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并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和 2016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①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②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③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7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①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②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③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②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③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2015 年 8 月公司与钟化、刘健君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钟化、刘健君双方合计持 有的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70%的股权。2015 年 9 月 24 日,博立信办 理了股东变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钟化、刘健君 7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工商变 更,并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16 年上半年,博立信的手机摄像模组经营业绩稳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 15,000 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九有供应链”)。2016 年 5 月 9 日,九有供应链已办理完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投入金 累计实际投入金 项目收益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额 额 情况 COB 项目 23,900,267.00 62.7% 9,476,208.80 14,985,603.75 合计 23,900,267.00 / 9,476,208.80 14,985,603.75 /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1、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了《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中现金分红政策相关条款,明确了现金 分红的最低比例。 8 2、公司 2015 年度的净利润为-3,580 万元, 2015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1,393 万元。所以公司 2015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 年半年度,公司无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 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 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 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朱胜英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