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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 2017-063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公告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起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7-012)。2017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1),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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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
关公告。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九
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
公函[2017] 08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
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
及相关方已严格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函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
一落实并逐项认真回复,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登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
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7-062)。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
况。
    (二)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针对媒体
报道已于2017年7月19日披露了澄清公告,详见公司《关于媒体有关
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除此之外,未发现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
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
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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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
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与
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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