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九有: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19-048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504,709.24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
决,公司将根据律师的相关意见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故公司暂时无
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
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与东莞市浩远电
子有限公司涉及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人民币 1,504,709.2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9-032)。
    二、案件进展情况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有供应链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东莞法院”)签发的(2019)粤 1971 民初 18014 号
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九有供应链诉被告东莞市浩远电子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
案,东莞法院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东莞法院经
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
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九有供应链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受理费人民币 9171.19 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九有
供应链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东莞法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
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根据律师的相关意见对一审判
决提起上诉,故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