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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九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19-073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北
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问询,截止公告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越先生被逮捕,
公司无法联系其本人无法取得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北
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回函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度报告,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有可能
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失去有效控
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也于
2019 年 7 月已停止了主要生产线,并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只有全资子
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公司存在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1,736,904 股股份,其
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
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截止到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

                                    1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11
月 8 日、11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相关事项的情况
    1、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生(实际控制人)因涉
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2018 年 9 月 26 日,
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
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执行逮捕。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越先生因集
资诈骗案,已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移送审查起诉。
    2、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部分银
行账户被冻结,天津盛鑫持有公司 101,736,904 股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
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
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
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
    3、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因手
机摄像头模组产能处于饱和状态,同行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抢夺为数不多的订单,
造成市场上订单基本无利润;没有承接新的订单,只有少量的尾单生产,生产持
续萎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博立信于 2019 年 7 月已停止主要生产线的产品生
产,只保留了摄像头模组售后,并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
    4、截止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润泰供应链”)失去有效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因公司控股子
公司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 31,430 万元),导
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起诉案件涉案金
额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累计被起诉或仲裁金额美金 11,615,685.83 元及人民币
                                     2
317,475,295.48 元;子公司累计起诉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 45,134,912.53 元;公
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被冻结金额 763.62 元。
    (1)公司起诉案件
   公司诉润泰供应链等六名被告知情权纠纷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诉高伟等四
名被告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被起诉案件
    公司已分别收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英锐恩科技有限公司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艾邦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深圳市创新科汇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行、寿宁润泰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原名称为“寿宁润宏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名原告、深
圳市铁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福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状和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寿宁润宏茂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名原告查封通知书。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艾邦微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科汇电子有限公司、寿宁润泰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案件
已审理终结。
    (3)公司子公司被起诉案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因涉及买卖合同纠纷,被深圳市腾懋电子有限公司起
诉,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驳回了深圳市腾懋电子有
限公司起诉,并下达了民事裁定书。
    (4)公司子公司起诉案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诉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
达成和解,诉与德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已下达民事判决书。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
诉东莞市浩远电子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已一审判决;诉润泰供
应链等四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将被告润泰供应链名下价值
37,546,804.00 元的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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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度报告,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
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3.62 万元。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已失去
有效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也于 2019 年 7
月已停止了主要生产线,并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只有九有供应链的控
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盈利能力较弱。
    7、2019 年 11 月 6 日、11 月 8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的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大股东的推荐,公司补选了董事,补选的董
事还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
公司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截止到目前未
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
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
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
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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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
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度报告,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有可能
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2、截止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失去有效
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也
于 2019 年 7 月已停止了主要生产线,并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只有全
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
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公司存在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3、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1,736,904 股股份,其
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
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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