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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九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0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20-064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20 年 6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20 年 6 月 9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
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
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同意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
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中就后续借壳上市等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变更的事项作出的有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0-066)。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6 票,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朱莲美女士、张宇飞先生、杨佐伟先生就上述豁免北京春晓金
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于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司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
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14:00 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
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B 座 1606 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深圳九
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067)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6 票,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