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九有: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20-119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3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
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审议
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1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除《激励计划》公布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外,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以2020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5007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2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