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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九有: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7-19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方案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不
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有关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
项规定。

    2、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因此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关于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
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独
立性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第(四)项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