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3-00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李明就公司担保损失金额重新出具补 偿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1 月 18 日,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 有股份”或“ST 九有”)收到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深圳 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显示尚未与 公司 和解 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272.56 万元)、中国东方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广东分公司(2,783.50 万元)相关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无法得到偿 还, 公司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关预计负债变为公司现时债务。 由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距离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仅剩 30 个工作 日,对此 公司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补偿方需在一个月时间内增加补偿金额(80 %部 分) 5,141.37 万元,较之前 3,378.06 万元发生了较大变化。 2022 年 12 月份全国新冠疫情较为严重,公司及相关配合部门的 运转 均受 到较大影响,同时临时增加较大补偿金额,导致承诺方原定用捐赠 3378 .06 万 元等额资产的方案需要调整,进而导致 30 个工作日需一次性增加补偿截至 2 022 年 12 月末预计承担的担保损失 8,519.43 万元无法执行完毕。 综上所述,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与公司沟通,现重新出具全现 金 补 偿方 案,此次补偿方案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本 着 最大 限度减少上市公司损失的目的,同时大幅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降低财 务风 险, 与公司商讨出的方案,符合中小股东及公司的根本利益。补偿方案为:公司 控股 股东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或公司实际 控制 人李 明于 2023 年度通过全现金补偿方式完成剩余补偿 8,519.43 万元,其中:2 023 年 4 月 30 日前补偿现金 5,000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 式完 成剩 余的所有补偿。 1 一、补偿背景及已完成补偿情况 根据公司与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河 北 弘 城控 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城控股”)及李明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签 订的 《关于承担九有股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之《补充协议》及于 2 021 年 4 月 27 日签署的《补充协议之二》,如盛鑫元通未能按照《关于承 担九 有股 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确保九有股份实际承担的损失金额 低 于承 诺金额,弘城控股及李明将应九有股份的要求自行或接受盛鑫元通的指 定 ,根 据《关于承担九有股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对九有股份承 担 补充 补偿责任,使九有股份在接受补偿后承担的损失金额最终不超过深圳市 润 泰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明细表中担保本息的 20%,从而保障公司及 投资 者利 益。其中,弘城控股及李明将保证以资金或资产的形式在 2021 年度向 九有 股份 补偿上述补偿金额的 50%,在 2022 年度向九有股份补偿上述补偿金额 中剩 余的 50%。 2021 年 5 月 25 日,中裕嘉泰与盛鑫元通签署了《股东表决权委托 协议 》, 盛鑫元通将其持有的 ST 九有 101,736,904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 中裕 嘉泰 行使,李明成为 ST 九有的实际控制人。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盛鑫元通、弘城控股、李明和张娇、张 星亮 共同 签署了《关于承担九有股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之补充协议 之 三》, 李明先生履行上述补偿责任,指定第三方以资产的形成进行补偿,资产 标 的为 张娇持有的位于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1 号楼 4 层 506、张星亮持 有的 位于 通州区枫露苑三区 51 号-1 至 3 层全部商品房,评估价值合计人民币 5,867 .0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计担保损失及相关承诺方需承担的 担保 补偿 明细如下: 单位:元 和解金额/债权 承诺方承担 银行 公司承担 20% 审查金额 8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4,308,981.83 6,861,796.37 27,447,185.4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1,126,516.05 4,225,303.21 16,901,212.84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3,834,985.55 10,766,997.11 43,067,988.44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2,725,644.86 8,545,128.97 34,180,515.8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7,835,037.14 5,567,007.43 22,268,029.71 合计 179,831,165.43 35,966,233.09 143,864,932.34 大股东已补偿金额 58,670,662.00 大股东剩余补偿金额 85,194,270.34 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承诺方需承担担保补 偿 金 额为 14,386.49 万元,2021 年已补偿 5,867.07 万元,故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承诺方仍需补偿 8,519.43 万元,其中,5,141.37 万元为 2022 年度新增,详见 二、补偿变更基本情况(一)补偿金额变更有关内容。 二、补偿金额变更和新补偿方案情况 (一)补偿金额变更情况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 产管 理人 《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显示 尚未 与公 司和解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272.56 万元)、中国东方 资产 管理 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783.50 万元)相关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无法得 到偿 还, 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关预计负债变为公司现时债务。 由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距离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仅剩 30 个工作 日,对此 公司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补偿方需在一个月时间内增加补偿金额(80 %部 分) 5,141.37 万元,较之前 3,378.06 万元发生了较大变化。 (二)新补偿方案情况 2022 年 12 月份全国新冠疫情较为严重,公司及相关配合部门的 运转 均受 到较大影响,同时临时增加较大补偿金额,导致承诺方原定用捐赠 3378 .06 万 元等额资产的方案需要调整,进而导致 30 个工作日需一次性增加补偿截至 2 022 年 12 月末预计承担的担保损失 8,519.43 万元无法执行完毕。 综上所述,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与公司沟通,现重新出具全现 金 补 偿方 案,此次补偿方案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本 着 最大 限度减少上市公司损失的目的,同时大幅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降低财 务风 险, 与公司商讨出的方案,符合中小股东及公司的根本利益。补偿方案为:公司 控股 股东中裕嘉泰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于 2023 年度通过全现金补偿方式 完 成剩 3 余补偿 8,519.43 万元,其中:2023 年 4 月 30 日前补偿现金 5,000 万元,2 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完成剩余的所有补偿。 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