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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关于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6-13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 2017—092 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 82.6 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
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 2016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 2016-022、023 号临时公告,
2016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 2016-027 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
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 2016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 2016-141、142 号临时公
告,2016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 2016-150 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
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9 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
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 2017-011、012 号临时公告,2017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 2017-016 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01.5 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
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 2017-017、019 号临时公告,
2017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 2017-031 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470,583 万元
的担保,包含公司为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
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 2017-035、036 号临时公告,2017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
2017-054 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14 亿元的担
保,包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 2017-048、049 号临时公告,2017
年 5 月 4 日披露的 2017-065 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下同)
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
下:
    1、2017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明蓝光”)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成都分
行”)申请贷款 30,000 万元,用于“蓝光悦彩城悦云苑”项目开发建设,贷款
期限为 2 年。昆明蓝光以其拥有的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云(2017)
盘龙区不动产权第 0015669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蓝光发展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
定执行。
    2、2017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蓝光向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
45,000 万元,用于“蓝光悦彩城悦林苑”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 2 年。昆
明蓝光以其拥有的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云(2017)盘龙区不动产
权第 0015670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蓝光发展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3、2017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龙泉驿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泉驿蓝光”)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贷款 47,000 万
元,用于“蓝光龙泉金枫路”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 3 年。龙泉驿蓝光以其拥有
的位于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枫路以东、金茶路以北【川(2017)龙泉驿区不动产
权第 0003683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
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4、2017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成华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银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85,000 万元,用于“蓝光金悦府”项目的后
续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12 个月(即在本合同项下首次贷款发放满 12
个月前的 20 个工作日前,若借款人书面提出延期的情况下,则借款期限均自动
延长为 24 个月,否则借款期限均为 12 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峨眉山蓝光文化
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峨眉山市山湖路南段 8 号的峨眉山蓝光己庄
酒店房屋所有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流
和骏”)以其拥有的位于双流县西航港街道大件路白家段 280 号 6 栋 1 层 1 号【双
房权证监证字第 1338320 号】的空港国际商业城房屋所有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成
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堂蓝光”)以其拥有的位于金堂县
赵镇观岭大道 1188 号【金房权证监证字第 0347142 号、0347143 号、0347144
号、0347145 号】的金堂观岭大道商业房产所有权及【金堂国用(2013)第 50
号】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蓝光发展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5、2017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正惠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90,000 万元,用于蓝光重庆中央广场项目的后续开发
建设及置换部分股东借款,其中 A 类贷款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于任一期 A 类贷款发放之日起满 6 个月、9 个月之日可提前偿还该期
全部或部分 A 类贷款本息;B 类贷款金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4 个
月,于任一期 B 类贷款发放之日起满 12 个月、15 个月、18 个月、21 个月之日
可提前偿还该期全部或部分 B 类贷款本息。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堂蓝光以其拥有
的位于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 1188 号【金堂国用(2011)第 00502 号、金堂国用
(2013)第 49 号、金堂国用(2013)第 6631 号】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
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布鲁泰尔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重庆正惠置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蓝光发展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6、2017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流和骏、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向四川信
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60,000 万元,用于双流和骏支付“蓝光空港国际城”
项目 7、8 期后续建设资金及前期项目建设借款,贷款可分笔发放,各笔贷款期
限均为 24 个月,在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 22 个月前,借款人可向贷款人申请延
长信托贷款期限,经贷款人同意后可延期至 36 个月。蓝光和骏以其拥有的位于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 2 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4583954 号】高盛中心房产、
金堂蓝光以其拥有的位于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 1188 号【金堂国用(2011)第 00504
号、金堂国用(2013)第 6632 号】土地使用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成华蓝光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龙厢街 299 号【成房权证监证
字第 4849832 号】的车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
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清源三路 169 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4919021 号】的车位、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青羊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清涟
路 18 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5066007 号】的车位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蓝
光发展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
执行。
    7、2017 年 5 月,芜湖鹏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托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向蓝光发展发放贷款 8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其中第
一笔贷款金额为 52,500 万元,第二笔贷款金额为 27,500 万元。第一笔贷款中的
28,975 万元用于借款人代下属公司合肥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收购安徽美
太光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太”)100%股权的收购款;第一笔贷款
中的 23,525 万元用于借款人偿还关联方借款;第二笔贷款 27,500 万元用于安徽
美太开发的蓝光公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
司以其持有的安徽美太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占安徽美太全部股权的 99.9%)为上
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8、2017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长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明长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贷款 50,000 万元,用于蓝
光天悦城悦水苑(A2 地块)(推广名:蓝光水岸公园二期)开发建设,贷款
期限为 3 年。昆明长颐以其拥有的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云
(2017)官渡区不动产权第 0031124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
押担保;蓝光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
执行。
    9、2017 年 6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瑞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
瑞琪”)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30,000 万元,用于偿还保证人蓝
光发展对湖南瑞琪的借款,该笔借款原用于长沙幸福满庭项目的开发建设,贷款
可分次发放,各笔期限为 12 个月。蓝光发展为上述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210,547 万元,

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1.68%;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10,547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1.68%。公司无

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