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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7-06-15  

						    债券简称: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00

               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3676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
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四川蓝光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发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
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
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
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
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已于
2016年3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6]513号”批复核准。

     二、“16蓝光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2、发行规模: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超额配售权不超过20亿元(包含20亿
                                      1
元)。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

       3、票面面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
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7、本期债券的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6年9月14日。

       8、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3日。若发行人行使
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14日至2019年9月13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14日至2019年9月13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
每年的 9 月 1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14 日;若投资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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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情况:2016年10月13日,本期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
简称“16蓝光01”。

     14、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16蓝光02”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

     2、发行规模: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3、票面面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
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7、本期债券的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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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17日。若发行人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17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8日至2019
年10月17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
每年的 10 月 1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18 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18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情况:2016年11月8日,本期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
称“16蓝光02”。

     14、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
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即7.3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发行人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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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7.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于2016年8月25日披露的
2016-091号、095号临时公告及2016年10月15日披露的2016-125号、127号临时公
告)。

    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
(账号:B881400561),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1.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2017年4月
5日,上述股份已过户至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4月12
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137,730,139股变更为2,135,219,139股。

    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2,136,106,339元变更为2,135,219,139元;同时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17年4月18日、5月4日披
露的2017-048、050、065号临时公告。

    2017年6月6日,发行人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36,106,339元
变更为2,135,219,139元,其余登记事项不变。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092429550

    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张巧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壹亿叁仟伍佰贰拾壹万玖仟壹佰叁拾玖元

    成立日期:1993年5月18日

    营业期限:1993年5月18日至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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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房地产投
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商业资产投资、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资产管
理;物业管理;生物科技产品研究及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技术及货
物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中信证券作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
事项后,与蓝光发展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蓝光发展对
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
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
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昕

    联系电话:010-60836755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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