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7-08-03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 2017—117 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号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5年4月募集的人
民币普通股资金2,195,259,505.49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7
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
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
销费用等 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另减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15CDA10020)。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5,644.1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2,195,259,505.4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44,578,066.5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44,578,066.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5 年:                                 1,042,361,963.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2016 年:                                   312,462,750.42
                                                                                                 2017 年 1-6 月:                                    89,753,352.2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
                                                                                                                                                         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期


         空港项目      空港项目
   1                              1,081,016,210.77 1,081,016,210.77   430,741,287.00 1,081,016,210.77 1,081,016,210.77   430,741,287.00    650,274,923.77 2019 年 12 月
          7-12 期      7-12 期
        颐明园项目 颐明园项目
   2                              1,114,243,294.72 1,114,243,294.72 1,013,836,779.58 1,114,243,294.72 1,114,243,294.72 1,013,836,779.58    100,406,515.14 2018 年 12 月
           二期          二期
             合计                 2,195,259,505.49 2,195,259,505.49 1,444,578,066.58 2,195,259,505.49 2,195,259,505.49 1,444,578,066.58    750,681,438.91
    1、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正在分期建设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
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
将上述 6.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
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
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7 年 4 月 10 日,公
司已将上述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不适用。
    6、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
                                                                    截止日累计     到
序    项目名    承诺效益                                 2017 年      实现效益   预计效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号      称                                               1-6 月                    益
                                                                                 分期建
      空港项
                                                                                 设中,
1     目 7-12     60,798    9,898.86          455.41        17.48    10,371.75
                                                                                 暂不适
        期                                                                         用
                                                                                 分期建
      颐明园
                                                                                 设中,
2     项目二      79,474   18,916.77       28,756.04     -819.14     46,853.67
                                                                                 暂不适
        期                                                                         用
     合计        140,272   28,815.63       29,211.45     -801.66     57,225.42
     注:2017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560.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
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
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
将上述 6.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
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蓝光发展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