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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6-29  

						股票简称:蓝光发展                            股票代码:600466
债券简称: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00
          16 蓝光 02                                    13676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


                            发行人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 9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8 年 6 月



                                1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发展”、“发行人”或“公司”)
对外公布的《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
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目录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8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4
第四节 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15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6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17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8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
第九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1
第十节 其他情况 24




                          3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LANGUANG DEVELOPMENT CO., LTD.

二、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公司债券已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513 号”批复核准。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16 蓝光 01”)发行工作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最终票面利率为 5.50%。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
“16 蓝光 02”)发行工作已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
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5.25%。

三、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16 蓝光 01”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2.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3.     票面面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4
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
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7.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

    8.    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若发
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14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1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3.   上市情况:2016 年 10 月 13 日,本期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
券简称“16 蓝光 01”。



                                        5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16 蓝光 02”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

    2.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3. 票面面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
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7.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

    8. 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7 日。若发
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
每年的 10 月 1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6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
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18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1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3. 上市情况:2016 年 11 月 8 日,本期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
简称“16 蓝光 02”。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CHUAN LANGUANG DEVELOPMENT CO., LTD.
成立时间          1993 年 5 月 18 日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蓝光发展
股票代码          600466
法定代表人        张巧龙
注册资本          213,429.7139 万人民币
住所              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 9 号
经营范围          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房地产
                  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商业资产投资、经营;
                  自有房屋租赁;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生物科技产品研究及
                  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
                  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一)房地产业务实现大幅增长

    以“地产+金融+互联网”为发展方向,推动传统房地产企业向现代房地产企
业转型,实现主营业务的大幅增长。

    1、销售业绩同比大幅提升

    2017 年,公司房地产开工面积 530.90 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273.07 万平方米,
实现销售金额 581.52 亿元,同比增加 92.97%。

    2017 年度分区域销售情况表




                                          8
                   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销售金额(亿元)
   区域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同比增减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同比增减
 成都区域      295.52        132.57    122.92%        237.76      107.41     121.36%
 滇渝区域      110.95         43.28    156.35%         94.94       36.13     162.77%
 华东区域       81.17         38.62    110.18%        101.00       63.33     59.48%
 华中区域       92.63         56.19     64.85%        105.10       73.28     43.42%
 北京区域       27.24         10.94    148.99%         39.66       21.20     87.08%
 华南区域          1.76           -            -        3.06           -           -
   合计        609.27        281.60    116.36%        581.52      301.35     92.97%

    2、财务运作能力提升

    主营业务大幅增长的背后是公司财务运作能力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
发挥资本市场的平台优势,在做好传统银行融资基础上,取得 50 亿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无异议函、注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永续中票 45 亿并成功发行 30
亿、注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ABN 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 13.9 亿、获得
中证报价系统 ABS 购房尾款资产支持计划 9 亿批文,公司整体平均融资成本由
9.06%下降至 7.19%。鉴于公司区域布局日趋合理,销售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债
务结构不断优化,大公国际给予公司主体信用评级 AA+,中诚信将公司主体信
用评级由 AA 上调至 AA+。一系列的金融资本运作手段,为公司规模化扩张提
供了有力的支撑。

    3、文旅产业创新模式新突破

    十三五规划中,文化旅游产业成为国家大力倡导的主导产业。公司积极把握
新机遇,以水果侠主题世界为载体开拓文旅产业促地产主业发展新方向,2017 年
成功获取昆明 434 亩地块。2017 年末,公司发布水果侠主题世界产品,标志着
公司文旅产业正式走向全国。

    4、投资模式多元化,持续推进全国化布局

    突破传统招拍挂模式,拓展多元化的土地获取模式,通过合作、股权收购、
代工代建等多元化方式获取土地资源,非直接招拍挂项目的储备资源占比超过
85%。遵循国家战略规划,精准把握城市群及城市发展规律,在市场严控下,加
大战略纵深,应对市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布局杭州、宁波等高价值城市和西
安、昆明等二线机会热点城市,实现一二三四线城市的均衡布局,在全国布局近


                                           9
30 个城市,进一步诠释了“中国蓝光”的品牌涵义。

    5、创新产品迭代升级,产品竞争力增强

    秉承一贯的“产品主义”和“匠人匠心”产品观,深耕复制产品线,形成标
准化体系,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并不断升级社区配套服务体系,提升自身溢价。
报告期内,蓝光“雍锦系”荣获“2017 中国房地产精品项目品牌价值 TOP10”殊
荣;西安“公园华府”项目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和配套体系,首次开盘便跻身西
安地区年度四大名盘之一,实现客户口碑、品牌影响与经营业绩的多赢。(数据来
源:中国房地产 TOP10 研究组、中国指数研究院)

    6、互联网战略全面启动,线上蓝光助力高效运营

    深度推进与信息化的不断结合,通过抢占头部媒体,联合淘宝、京东、百度
等知名电商及互联网企业,开拓房产营销全新战场;搭建互联网营销平台,建设
蓝光地产自营的线上营销阵地,打造业内标杆;持续推进“线上蓝光、数字蓝光”
建设,2017 年自主研发及优化投资决策系统、客户全称系统、营销管理系统等多
项业务管理系统,对公司经营决策、业务运作、管理保障和协同办公起到重要支
撑和服务作用。

    7、实施“蓝色共享”机制,助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

    为充分激发公司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企业家精神,同时践行公司“一
起创造,勇于担当,共同分享”的核心发展理念,构建发展‘核动力’引擎,公
司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和共享机制,向核心高管授予 1.28 亿份股票期权、推出项
目公司 15%股权的员工合伙人跟投机制,进一步提升了项目质量和公司运营效
率。

    8、标准化管控能力,可快速复制发展

    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各制度流程、决策机制、管控机制等上建立了完
善的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系统,具备了可复制、高效发展的能力,支撑了蓝光区
域裂变和快速化全国发展的进程。

    (二)现代服务业经营业绩显著增长



                                       10
    报告期内,嘉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9.72 亿元,同比增长 42.91%;实现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 亿元,同比增长 91.07%,经营业绩显著增长。

    报告期内,嘉宝股份多元化业务扩张模式取得成效,管理规模快速增长,进
驻城市 25 个,物业管理规模 5329 万平方米,较 2016 年增长 77%。物业增值业
务经营能力持续提升,生活家体验中心累计开业 70 家,全年平台流水 2.52 亿元,
同比增长 250%。

    (三)3D 生物打印技术持续突破

    报告期内,蓝光英诺启动 3D 生物打印血管项目 FDA 临床试验申报,与 FDA
总部 Pre-IND 会议顺利召开。根据 FDA 技术指导意见,蓝光英诺完成 3D 生物
打印血管临床应用标准化,并在恒河猴 3D 生物打印血管在体实验成功并持续观
察的基础上,开展大动物(猪)体内 3D 生物打印血管移植实验,截止报告期末,
实验进展顺利。

    蓝光英诺对核心技术成果采取严格的专利保护策略,截至 2017 年底,已提
交专利申请 99 项(其中 31 项已获授权),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 项,商标
证书 103 项。

    (四)医药业务实现全国化布局发展

    报告期内,成都迪康药业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大力推进 OTC 业务全面
发展,完成全国化布局;围绕价格建立合理利益链,搭建有质量的持续增长业务
体系,用产品带动市场的快速拓展。2017 年,成都迪康药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7.82 亿元,同比增长 41%,实现净利润 8,725 万元。

    2017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45.53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5.12%;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2.49%。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11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9,523,988.34     7,336,470.97        29.82%
负债总额                          7,619,387.12     5,935,482.94        2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454,445.58      997,156.84         45.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04,601.23     1,400,988.03        35.9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9,523,988.34 万元,较年初增加
29.82%,主要由于发行人项目产品规模相应增长带来的存货增加引起;负债总额
为 7,619,387.12 万元,较年初增加 28.37%,主要由于发行人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的
预收款项的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9.72 亿元,较年初增加
45.86%,主要由于发行人 2017 年发行永续债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455,303.46      2,132,881.24        15.12%
营业利润                          181,916.71        146,952.98         23.79%
利润总额                          177,366.81        146,782.36         2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595.04         89,577.36         52.49%

   2017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2,455,303.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12%;
营业利润为 181,916.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3.79%;利润总额为 177,366.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0.8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6,595.04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2.49%。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389.23        -268,811.69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2,577.38       -212,430.5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8,473.40        825,656.32          -46.89


   2017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55,389.23 万元,表现为
净流入,主要由于 2017 年度销售规模扩大,以及新增土地主要通过股权收并购
方式获取;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2,577.38 万元,较上年同期


                                        12
净流出增加 740,146.80 万元,主要由于 2017 年度股权收并购增加;发行人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38,473.40 万元,主要由于 2017 年度发行中期票据
和债券融资。




                                     13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13 号文批准,分别于
2016 年 9 月及 2016 年 10 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30 亿元及 10 亿
元的公司债券。
    “16 蓝光 01”和“16 蓝光 02”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净募
集款项已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及 2016 年 10 月 18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
账户。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发行的“16 蓝光 01”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发行的“16 蓝光 02”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需按照约定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根据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调整“16 蓝光 02”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6 蓝光 02”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
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21 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2.79 亿元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
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均与募集说明书及持
有人会议相关约定一致。




                                       14
                 第四节     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16 蓝光 01”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16 蓝光 01”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
每年的 9 月 1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2017 年 9 月 14 日,发行人按时足
额完成 16 蓝光 01 的利息兑付。
    “16 蓝光 02”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16 蓝光 02”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
每年的 10 月 1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2017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
按时足额完成 16 蓝光 02 的利息兑付。




                                       15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
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调整“16 蓝光 02”的募
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16 蓝光 02”原募集资金用途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
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75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8.25 亿元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更改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21 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2.79 亿元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16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17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6 蓝光 01”及“16 蓝光 02”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中诚信证评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完成了对“16 蓝
光 01”的初次评级。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16 蓝光 01”的
信用等级为 AA。中诚信证评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完成了对“16 蓝光 02”的初
次评级。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16 蓝光 02”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
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
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
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
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
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
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根据中诚信证评 2017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各期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2月6日出具的《中诚信证评关于“16蓝光01”和
“16蓝光02”级别调整的公告》,中诚信证评决定上调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 “16蓝光01”和“16蓝光02”信用级别为AA+。

    中诚信证评给予公司主体评级差异,主要系公司在成都区域保持竞争优势的
同时亦将业务范围拓展至昆明、北京、合肥、苏州、无锡等多个城市,区域布局
逐渐分散且趋合理,有利于分散单一城市地产市场及政策风险,增强了其整体抗
风险能力。且凭借较强的区域优势、契合市场的产品定位,近年来公司销售规模


                                       18
实现快速增长,土地储备资源丰富,可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另外,公
司近年来债务期限结构得以不断优化,货币资金充裕,能够对其债务本息的偿还
形成有力保障。
    根据中诚信证评 2018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各期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19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7 年,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0
               第九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严格按照《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发行人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公司债券
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
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17 年度,发行人已针对下述事件出具临时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示投资者关注,具体
如下:
    1、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收到公司总裁张志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书。张志成先生因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
职务。张志成先生辞去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职务后,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职务,将工作重心集中于董事会层面的公司治理和战略规划等。
    2、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下的借款余额为 304.02 亿元
(人民币,下同),较公司 2016 年末未经审计借款余额 271.24 亿元增加 32.78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已超过 2016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因发行人尚
未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故暂缓披露 2016 年末净资产值。
    3、发行人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 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
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14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即 7.32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
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7.1 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32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 2016-091 号、095 号临时公告及 2016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
2016-125 号、127 号临时公告)。



                                       21
    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账
号:B881400561),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 29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5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2017 年 4 月 5
日,上述股份已过户至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该部分股份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137,730,139 股变更为 2,135,219,139
股。
    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2,136,106,339 元变更为 2,135,219,139 元;同时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
况,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5
月 4 日披露的 2017-048、050、065 号临时公告。
    2017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36,106,339
元变更为 2,135,219,139 元,其余登记事项不变。
    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下的借款余额为 341.56 亿元,
较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借款余额 273.70 亿元增加 67.86 亿元,2017 年 1-6 月累
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40.10 亿元的 48.44%。
    5、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重庆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蓝
光”)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 川民初 74 号)及相
关法律文书。
    6、发行人于 2017 年 10 月发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时主体评级为双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的初评结论及 2017 年 10 月 17 日的评级结
论,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展望为稳定;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的初评结论及 2017 年 10 月 16 日的评级结论,发行人主体评
级为 AA+,展望为稳定。
    7、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的借款余额为 347.79 亿元(人
民币,下同),较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借款余额 273.70 亿元增加 74.09 亿元,
2017 年 1-11 月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40.10 亿元的 52.88%,



                                       22
超过 40%。
    除上述事项外,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受托管理协议列示的相关重大事项。




                                      23
                                                   第十节            其他情况

              一、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担保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发                            担保是                 是否   是否
                                                                                         担保
               与上市   被担保                生日期    担保      担保    担保 否已经           担保逾 存在   为关     关联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是否
               公司的        方               (协议签 起始日 到期日 类型 履行完                 期金额 反担   联方     关系
                                                                                         逾期
                关系                           署日)                              毕                    保    担保
四 川 蓝 光 和 全 资 子 合 肥 瑞 9,454.06 2015 年 2015 年 2017 年 连 带           是     否             否    否      联营公
骏 实 业 有 限 公司     鋆 置 业              3 月 13 3 月 13 4月5日 责 任                                              司
公司                    有 限 公              日       日                担保
                        司
成 都 嘉 宝 商 控 股 子 达 州 市 4,600.00 2017 年 2017 年 2022 年 一 般           否     否             否    否       其他
业 物 业 经 营 公司     天 赋 花              6月5日 8 月 18 6月5日 担保
管理有限公              荟 农 业                       日
司                      科 技 有
                        限公司
四 川 蓝 光 和 全 资 子 重 庆 钧 15,854.95 2017 年 2017 年 2019 年 连 带          否     否             否    否      合营公
骏 实 业 有 限 公司     钥 置 业              6 月 28 6 月 28 6 月 28 责 任                                             司
公司                    有 限 公              日       日       日       担保
                        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1,000.89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0,454.95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487,495.7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168,765.7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189,220.7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50.5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1,914,327.75
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1,461,997.9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914,327.75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注1: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
                                                               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银行按揭担
                                                               保余额为2,523,561.72万元。公司可能承担的风险为因购房客户



                                                                         24
                                出现银行按揭贷款违约,公司需在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支付
                                相关违约本息金额。此种情况下,本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购房合同
                                的约定,通过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权不予办理房屋交付
                                或权属转移登记等措施实施追偿。本公司不存在由于上述担保
                                连带责任而发生重大损失的情形,因此上述担保事项将不会对
                                本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注 2:蓝光和骏为合肥瑞鋆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9800
                                万元,截止 2016 年末担保余额为 9454.06 万元,债务人已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归还借款,蓝光和骏向合肥瑞鋆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的担保已全部解除。
                                注3: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为1,461,997.91
                                万元,与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
                                债务担保金额(D)重合,故上表列示时予以扣除。


二、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重庆薪环企业港投资有限
公司以合作框架协议纠纷为由,起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重庆蓝光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其违约金及损失共计 3 亿元。
    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川民初 74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重庆薪环企业港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541,800 元,
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1,546,800 元,由重庆薪环企业港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重庆薪环企业港投资有限公司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目前尚
未收到法院的正式送达文书。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之日,除上述未决诉讼,公司无其他重大未决诉讼
或重大未决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
引》及受托管理协议,2017 年度,发行人存在以下重大事项:
    1、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收到公司总裁张志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25
报告书。张志成先生因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
职务。张志成先生辞去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职务后,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职务,将工作重心集中于董事会层面的公司治理和战略规划等。
    2、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下的借款余额为 304.02 亿元
(人民币,下同),较公司 2016 年末未经审计借款余额 271.24 亿元增加 32.78 亿
元,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已超过 2016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因发行人尚未
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故暂缓披露 2016 年末净资产值。
    3、发行人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 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
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14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即 7.32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
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7.1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32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 2016-091 号、095 号临时公告及 2016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 2016-
125 号、127 号临时公告)。
    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账
号:B881400561),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 29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5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2017 年 4 月 5
日,上述股份已过户至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该部分股份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137,730,139 股变更为 2,135,219,139
股。
    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2,136,106,339 元变更为 2,135,219,139 元;同时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
况,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5



                                       26
月 4 日披露的 2017-048、050、065 号临时公告。
    2017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36,106,339
元变更为 2,135,219,139 元,其余登记事项不变。
    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下的借款余额为 341.56 亿元,
较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借款余额 273.70 亿元增加 67.86 亿元,2017 年 1-6 月累
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40.10 亿元的 48.44%。
    5、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重庆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蓝光”)
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 川民初 74 号)及相关法
律文书。
    6、发行人于 2017 年 10 月发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时主体评级为双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的初评结论及 2017 年 10 月 17 日的评级结论,发
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展望为稳定;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的初评结论及 2017 年 10 月 16 日的评级结论,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
展望为稳定。
    7、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的借款余额为 347.79 亿元(人
民币,下同),较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借款余额 273.70 亿元增加 74.09 亿元,
2017 年 1-11 月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40.10 亿元的 52.88%,
超过 40%。
    发行人已针对上述事件出具临时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人已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示投资者关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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