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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公告2018-06-30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85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6(18 蓝光 03)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13(18 蓝光 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
价格的议案》。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 11,420 万份调整为 15,988 万份;
行权价格由 10.04 元/股调整为 7.10 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
了核查意见。
    3、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
查报告》。
    5、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29 日,授予 23 名激励对象 11,42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为 10.0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审核意见。

   6、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 11,420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
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
量由 11,420 万份调整为 15,988 万份;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04 元/
股调整为 7.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由和方法: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1、行权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方法为:Q=Q0×(1+n) 【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
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为:
    Q=Q0×(1+n)=11,420×(1+0.4)=15,988 万份
       2、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方法为:P=P0÷(1+n)(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
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1+n)=(10.04-0.1)÷(1+0.4)=7.1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数量及价格进
行了调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
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
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
11,420 万份调整为 15,988 万份,行权价格由 10.04 元/股调整为 7.10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蓝光发展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拟调整行权数量及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