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关于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6-30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86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6(18 蓝光 03)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13(18 蓝光 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0,497 万元的
担保;拟为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申佳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家运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连带责任
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香江”)、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新申佳”)为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分
别与其签署了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协议,受托为其房地产项目提供开发建设管理和
技术服务。
为了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拟为上述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为济南香江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70,497 万元的担保;
2、为重庆新申佳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重庆新申佳及其
控股股东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家运为公司本次担保
事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163513302W
2、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6日
3、住所:济南市济阳县垛石镇经委
4、法定代表人:张波
5、注册资本:6000万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和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商品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与本公司关系:济南香江系本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与公司在产权、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
8、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济南香江总资产
77,004.75万元,总负债72,827.22万元,净资产4,177.53万元;2017年1-12月营
业收入92.81万元,净利润-138.19万元。
(二)公司名称: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9569914472Q
2、成立日期:2011年3月2日
3、住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东金华七社271号
4、法定代表人:肖家运
5、注册资本:4500万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场经营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
品)、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
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
经营的应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重庆新申佳系本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与公司在产权、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最近一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新申佳总资
产30,514.40万元,总负债27,991.43万元,净资产2,522.97万元;2017年1-12月
营业收入17,454.25万元,净利润1,407.66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为济南香江提供担保事宜所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融资机构/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保证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差额补足
期限:三年
2、为重庆新申佳提供担保事宜所涉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订。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受托管理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主要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开
发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综合考量了对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583,345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77.62%;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49,745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75.3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