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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6(18 蓝光 03)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13(18 蓝光 09)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8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
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8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
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
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
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有 A 股
股东配售。
    4、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
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
发行规模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
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本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
集资金用途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9、挂牌转让场所: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
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
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
系统、证券公司柜台等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转让。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
事宜。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本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取得交易所出具的挂牌转让无异议函之日后 12 个月。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挂牌工作,参
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
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公司
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比例、
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
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
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
保障、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转让场所、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方案有关
的一切事宜;
    2、为本次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
行申报事宜;
    3、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
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
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
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债券转让交易的相关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
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董事会获
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
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司
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