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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3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蓝光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公司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
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
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仍符合
《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独立意见
    1、公司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
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67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第二条规定的关
于上市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到境外上市,上市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

    2、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境外上市仍符合
《通知》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