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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06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096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3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
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截止 2019 年 7 月 5 日,实际表决
监事 3 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中涉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决议有效
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
期,具体为自 2018 年 8 月 18 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9 年 8 月 17 日止。现有效
期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具体为自 2019 年 8 月 18 日起
延长 12 个月,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止。
    除上述延长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方案其他内容不
变。
    监事会就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的事项进行
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优
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的
有效期。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