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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06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095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3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
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截止 2019 年 7 月 5 日,实际表
决董事 9 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巧龙先生、欧俊明先生、王万峰先生、余驰先
生、孟宏伟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经过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资格和条件。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并根据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十二项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直
接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含 29 亿元)。本次公司债
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
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
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公司债券
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
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
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9、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
关条款具体内容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项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直接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如果董事会及(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
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
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
发行或部分发行。
    11、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
施,由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总裁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十二项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直接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在人民币150亿元范围内全权负责
公司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拟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
(含29亿元)的范围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公司债券”),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工作,
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
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
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
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
发行期数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
资金用途、承销安排、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担保
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场所、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方案有
关的一切事宜;
    2、为本次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办理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申报事宜;
    3、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
制定、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
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
件、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
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
补充调整;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债券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
    5、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
期,具体为自 2019 年 8 月 18 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8 号)。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含
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合作方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的商票贴现债务,在人民币 6000 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99 号)。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9-100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四)、(五)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四)、(五)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