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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162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南方金山谷农牧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总额不超过 9990
万元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项目相关合作方为
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签署了《房
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受托为南方集团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开发建设及销
售管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已作为抵押物为南方集团关联公司重庆南方金山谷农
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金山谷”)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的
流动资金借款 9990 万元提供了抵押担保。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拟将上述土地使
用权的国土证分为多个不动产权证。
    为了保证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南方金
山谷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土地使
用权分证后换发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并办理完抵押变更手续之日止。为
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项目相关合作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情况
如下:
    1、被担保方:重庆南方金山谷农牧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9990 万元
    3、融资机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4、反担保措施:
    (1)南方集团将其位于渝北区回兴街道的 36-1/01 号地块(证号为 201D 房地
证 2015 字第 00393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1692.39 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给本公
司。
    (2)南方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孙甚林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十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南方金山谷农牧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29 日
    3、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群益路 53 号
    4、法定代表人:孙甚林
    5、注册资本:6600 万元
    6、经营范围:养殖、销售;长白猪(原种扩繁)、约克猪(原种扩繁)、杜洛
克猪(原种扩繁)、纯种及杂交母猪;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按许可证核定的
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蔬菜、水果、粮食、牧草种植及销售;有机肥生产和销售;
水产养殖、销售(国家的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进出口业务;家禽家畜养殖、销
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系委托方南方集团的关联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45,592.80 万元,
总负债 43,104.49 万元,净资产 2,488.32 万元;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745.33 万
元,净利润 289.08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合作方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为保证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
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项目相关合作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
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
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因此,公司担保风
险总体可控。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为防范
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项目相关合作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将在提供担保
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
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025,821 万元,
占公司 2018 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18.91%,其中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810,844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05.27%。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