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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之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17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之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孙)公司
拟继续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
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2、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本公
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317,092.20万元,借款余额为63,912.20万元;为本公
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156,993.66万元,担保余额为144,371.57万元。公司与
蓝光集团发生的共同投资暨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详见临时公告2019-061号、
2020-008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
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集团于 2019 年 4 月 8 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
协议》已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公司与蓝光集团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续签了《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该协议约定,在基于市场化原则及合法性
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有效期内,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向公司及其控
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为公司及其控股子
(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
于单次担保金额 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支付担保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本公司
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317,092.20万元,借款余额为63,912.20万元;为本公司
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156,993.66万元,担保余额为144,371.57万元。公司与蓝
光集团发生的共同投资暨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详见临时公告 2019-061号、
2020-008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成都市抚琴东南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英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 年 10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市场物业管理。
    实际控制人:杨铿,持有蓝光集团 95.04%的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蓝光集团母公司截止2019年9月30日,
总资产441,451.42万元,总负债324,772.33万元,净资产116,679.10万元,2019年
1-9月,营业收入2,749.99万元,净利润22,618.28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公司 1,422,143,04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47.15%,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蓝光集团签署的本协议,依据了市场化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关联借款
及担保定价标准不得超越同期同类型市场水平。在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单项借款
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
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本合同有效期内: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应乙方申请,由甲方及其控股子(孙)
公司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单
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乙方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
本,不得低于甲方自身的融资成本,如果乙方的同类型同期借款利率低于甲方的
融资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提供的借款。
    2、甲方同意,应乙方申请,由甲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为乙方及其控股
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 50 亿元,乙方同意
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 1.5 %的费率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3、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
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
确定。
    4、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双方按照年度协商续签事
宜,如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新的协议尚未签订的,在此期间双方实际发生的借款
和担保,参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
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关联董事杨铿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巧龙先
生、迟峰先生、欧俊明先生、余驰先生、孟宏伟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
王晶先生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蓝光集
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
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
保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分别为王小英女士、蒋
淑萍女士和雷鹏先生;实际表决监事 2 名,关联监事王小英女士回避了表决。会
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
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就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全过程进
行了监督,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
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
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授权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后,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审批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
融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