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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2020-0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蓝光发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销费
用等 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会计师等
已 付 或 待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5,043,928.82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93.53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2019 年 1-12 月收
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3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0,020.20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50,459.5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3.02 万元。




                                         1
    2015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7,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4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7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8,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7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6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9 年 12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
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
金余额为 158.7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
公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
问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2
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2920101040020250             654,076.75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都蜀都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1993916000118              571,398.65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武侯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199393500161                79,596.30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武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地
                       22920201040008774             256,089.69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花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1050144643600000186           26,571.76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合计                                               1,587,733.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95,259,505.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935,296.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0,201,942.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
          是                                                                                        末累计      截至期
          否                                                                                        投入金      末投入                                          项目可
                                                     截至期
          已                                                                                        额与承        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                        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效
          变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诺投入      (%)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项目             资总额                            投入金                        入金额(2)                                              益
          更                                                                                        金额的      (4)=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额(1)
          项                                                                                        差额(3)   (2)/                                            化
          目                                                                                        =(2)-     (1)
                                                                                                      (1)

空港项
                                                     未做分                                                              2019 年 12                    分期建
目 7-12   否   1,081,016,210.77   1,081,016,210.77               50,935,296.86     785,229,419.14    不适用     不适用                184,526,360.89              否
                                                     期承诺                                                                  月                         设中
期




                                                                                   4
颐明园                                                                                                                                             商业部
                                                    未做分                                                           2018 年 12
项目二   否   1,114,243,294.72   1,114,243,294.72                        0.00   1,114,972,523.82   不适用   不适用                  6,921,063.47   分正在   否
                                                    期承诺                                                              月
期                                                                                                                                                 建设中

 合计    -    2,195,259,505.49   2,195,259,505.49        -      50,935,296.86   1,900,201,942.96        -     -          -        191,447,424.36     -      -

                                                             空港项目 7-12 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截至 2019 年末,该项目剩余 10、12 期商业部
                                                             分正在建设中,尚未达到计划进度;颐明园项目二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截至 2019
未达计划进度原因(分项目说明)
                                                             年末,该项目住宅部分已达产,而商业部分正在建设中,尚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公司本着审慎性
                                                             原则,适当放缓该目商业部分建设节奏,以期规避风险。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5 年,公司以募集资金 39,560.70 万元置换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其中:空港项目 7-12 期 4259.69 万元、颐明园项目二期 35301.01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

                                                             1、2015 年 4 月使用 67,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4 月,已将上述 67,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6 年 4 月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已将上述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17 年 7 月使用 38,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7 月,已将上述 38,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18 年 8 月使用 35,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6 月,已将上述 35,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19 年 6 月使用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




                                                                                  5
                               限不超过 6 个月。2019 年 12 月,已将上述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19 年 12 月使用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
                               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的节余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39,560.70 万元,其中:空港项目 7-12 期 4,259.69 万元、颐明园项
目二期 35,301.01 万元。
    蓝光发展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39,560.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
(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2016 年 4 月,公司已将上述 6.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
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7
的正常进行。2017 年 4 月,公司已将上述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2017 年 7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
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8 年 7 月,公司
已将上述 3.8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8 年 8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
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 年 6 月,公司已将
上述 3.5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
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
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 年 12 月,公司
已将上述 3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8
    2019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
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蓝光发展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在 2019 年度的存放、管理、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检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中信证券认为蓝光发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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