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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8-01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96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34.93万股
-6,069.86万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 过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 披 露 的
2020-071、073号临时公告。
     2020年7月6日,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287元(含税)。鉴于回购期间发生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为不高于7.6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095
号临时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725,800股,已回购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5.40元/股,最低价为5.32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6,9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25,800
股。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
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