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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蓝光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蓝光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蓝光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杨铿先生、杨武正先生、迟峰先生、欧俊明先生、陈
磊先生、吕正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益建先生、
寇纲先生、何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
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职务,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的情况,同意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事宜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八届董监事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监事津贴方案》的津贴标准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规模等
因素,有利于调动公司董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监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方案
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