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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 蓝光发展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788(20 蓝光 04)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034.93万股-6,069.86万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6月23日披露的2020-071、073号临时公告。
    2020年7月6日,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0.287元(含税)。鉴于回购期间发生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价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为不高于7.6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
2020-095号临时公告。

    2、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847.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4%,购买的最高价为 5.52 元/股、最低价为 4.0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498.6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终止回购股份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

回购。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847.73 万股,与回购方案中计划回购下

限 3,034.93 万股相差 187.20 万股,实际回购股份总额占回购方案计划回购下限
的 93.83%。公司回购股份总额未达到回购方案中拟回购股份的下限,主要原因
是 2021 年以来,随着房企“三道红线”等监管政策的实施,房企融资环境持续
收紧,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公司下半年将面临较大的偿债
压力。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及债务的优
先偿还,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三、终止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的规定。截止 2021 年 6 月 18 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

表决董事 9 名,分别为杨铿先生、杨武正先生、陈磊先生、迟峰先生、欧俊明先
生、吕正刚先生、黄益建先生、何真女士、寇纲先生。全体参与表决的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基
于目前的外部环境及公司的资金状况,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将资金
优先用于日常经营及债务偿还,并终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于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之日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本次终止回购股份
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的外部环境及公司的资金状况作出的决策,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终止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终止

回购股份事项。
    四、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终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是基于目前的外部环境及公司的资金状况作
出的决定,终止回购更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2、本次终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847.73万股,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

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
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