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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蓝光发展关于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2021-08-21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095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788(20 蓝光 04)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26.32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
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
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本次重大诉讼被起诉、被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期,由于公司出现的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
 方向公司提起了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累计约 26.32 亿元,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
 附表。

    (二)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鉴于
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
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对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附表: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当事人                                                                              收到起诉
序                                                                                                                  涉案金额   受理法院或   案件进
                                             事由                 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内容                  状或申请
号     原告                  被告                                                                                   (万元)     仲裁机构   展情况
                                                                                                        书的时间
                                                      1、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归还剩余借款本金 13194000
                                                      元,以及利息(暂计 44859.6 元)、复利、罚息;
                  被告一:天津蓝光骏景房地
     浙商银行股                                       3、判令原告就第一被告名下抵押的蓝光雍锦湾项目
                      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合                                                                            天津市和平   待开庭
1    份有限公司                                       9 号楼、16 号楼在建工程享有优先清偿权;           2021.8.9    1323.89
                  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同纠纷                                                                            区人民法院     审理
       天津分行                                       4、判令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的第 1 项给付义务承担
                          有限公司
                                                      连带保证责任;
                                                      5、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1、请求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履约保证金 5000 万元;
                                                      2、请求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履约保证金约定的利
     安徽绿城佳                              保证金
                                                      息,截止起诉之日利息为 4716478 元;                                      杭州市滨江   待开庭
2    园置业有限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返还合                                                     2021.8.4    5475.35
                                                      3.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区人民法院     审理
         公司                                同纠纷
                                                      37030 元;
                                                      4.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解除签订的《重庆蓝光鹭湖长岛项目一期二标段
                                                      (1#)总包工程合同》及全部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 150880368.77 元及资金
                                                      利息,直至付清;
                                             建设工   3、判令被告以工程款 15088368.77 元为基数支付违
     重庆琮华建   重庆柏炜锦瑞房地产开发有   程施工   约金,直至付清;                                                         重庆第五中   待开庭
3                                                                                                       2021.7.26   15615.23
     设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同纠   4、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5171881.83 元;                                  级人民法院     审理
                                               纷     5、判令被告退还租赁保证金 10 万元,并支付资金
                                                      占用损失;
                                                      6、判决原告对其施工的建设工程折价款或拍卖价款
                                                      享有优先受偿权;
                                                      7、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成都市高新
    上海祥贺金                              质保金
                                                     1、判令被告返还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                                    技术产业开   待开庭
4   属材料有限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返还合                                                     2021.8.2     1050
                                                     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暂计 50 万元。                                      发区人民法     审理
        公司                                同纠纷
                                                                                                                                  院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
                                                     23100 万元及相应利息(暂计 6214850.01 元)、违
                                                     约金(暂计 3894506 元);
                                                     2、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赔付律师费 56 万元;
                 被告一:新乡市唐普锦鸿房            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 1、2 项所确定的债权承担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4、判令原告在上述第 1 项及第 2 项所确定的债权范
    兴业国际信           有限公司            合同    围内,以被告三名下坐落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宝光                             福州市中级   待开庭
5                                                                                                      2021.8.12   24166.94
    托有限公司   被告三:茂名烁城房地产开    纠纷    街道北江垌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                               人民法院     审理
                       发有限公司                    价款优先受偿;
                 被告四:四川蓝光和骏实业            5、判令被告四对本案抵押物即被告三名下坐落于广
                         有限公司                    东省茂名市高州宝光街道北江垌的土地使用权折价
                                                     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清偿上述第 1 项及第 2
                                                     项所确定的债权的部分承担偿还责任;
                                                     6、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
                                                     共同负担。


    开平市敬军
    建筑劳务有   被告一:茂名煜坤房地产开
                                                     1、请求判令两被告直接向原告支付劳务费 2650 万
      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劳务合                                                                            茂名市茂南   待开庭
6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50 万元;                    2021.8.17    2700
    开平住宅建   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有限   同纠纷                                                                            区人民法院     审理
                                                     2、请求判令由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筑工程集团             公司
      有限公司
                 被告一:宁波蓝光置业有限
                           公司
                 被告二:宁波奉化蓝煜置业
                         有限公司
                 被告三:宁波蓝亿置业有限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清偿借款人民币 8823 万
                           公司                        元及利息(暂计 1176.4 万元)。
                 被告四:宁波优蓝置业有限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
    温州德信泓
                           公司               借款合   被告七、被告八对第一项被告一对原告的欠款人民                             温州市中级   待开庭
7   宸置业有限                                                                                            2021.8.2    9999.4
                 被告五:宁波圳煜房地产开     同纠纷   币 8823 万元本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人民法院     审理
        公司
                       发有限公司                      3、判令被告八对第二项被告七承担的共同清偿责任
                 被告六:上海蓝光和骏置业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司                      4、本案诉讼费用由八被告共同承担。
                 被告七:四川蓝光和骏实业
                         有限公司
                 被告八: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1、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一与原告签订的《合作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解除;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人
                 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            民币 3000 万元,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实际占用期间利息
    厦门狄耐克                                质保金
                          限公司                       人民币 433972.60 元;                                                    厦门市中级   待开庭
8   智能科技股                                返还合                                                      2021.8.16   3056.91
                 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人民法院     审理
    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限公司                       135076.80 元;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投资本金 2.4 亿元,利息
                                                      1359780.82 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 456 万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 50 万元;
                  被告一:成都浦兴商贸有限            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四对前述第 1 至第 3 项债
                          责任公司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二:烟台骏新置业有限            5、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二所有的坐落于烟台市
     光大兴陇信
                            公司              合同    高新区 A1 地块【鲁(2021)烟台市高不动产证明第                           兰州市中级   待开庭
9    托有限责任                                                                                         2021.8.13   24641.98
                  被告三:烟台新潮海兴置业    纠纷    0000264 号】与 B1 地块【鲁(2021)烟台市高不动                             人民法院     审理
         公司
                          有限公司                    产证明第 0000257 号】依法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
                  被告四: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得价款在前述 1 至 3 项债务诉讼所述范围内优先受
                          有限公司                    偿;
                                                      6、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三名下持有的被告二
                                                      100%股权依法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
                                                      1 至 3 项债务诉讼所述范围内优先受偿;
                                                      7、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 1087 万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期付款利息(暂计 136962 元);
                  被告一:华西和骏耀城置业            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
                      (泸州)有限公司                清偿责任;
     上海青投融                                                                                                                上海市浦东
                  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保理合   4、判令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的回购款 1087                                          待开庭
10   资租赁有限                                                                                         2021.8.5    1100.70    新区人民法
                          有限公司           同纠纷   万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 136962 元);                                              审理
         公司                                                                                                                      院
                  被告三:中交一公局建工集            5、三被告中任何一方向原告履行部分或全部付款义
                        团有限公司                    务的,其他各方相应付款义务予以免除;
                                                      6、本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共
                                                      同承担。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蓝光发展 2020 年度
                                                      第二期中票票据”本金 1 亿元;
                                             公司债
     招商银行股                                       2、请求判令被告司向原告支付利息 522 万元;                               成都市中级   待开庭
11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券交易                                                     2021.8.17   10550.73
     份有限公司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 287250.6                             人民法院     审理
                                               纠纷
                                                      元);
                                                      4、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 8505208. 27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
                                                      107165.62 元);
                  被告一:成都金堂蓝光和骏            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
                        置业有限公司                  清偿责任;
     上海青投融                                                                                                                上海市浦东
                  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保理合   4、判令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回购款人民币                                           待开庭
12   资租赁有限                                                                                          2021.8.5    861.24    新区人民法
                          有限公司           同纠纷   8505208.27 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 107165.62                                         审理
         公司                                                                                                                      院
                  被告三:四川上层装饰工程            元);
                          有限公司                    5、三被告中任何一方向原告履行部分或全部付款义
                                                      务的,其他各方相应付款义务予以免除;
                                                      6、本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共
                                                      同承担。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19 蓝光 02 的债
                                                                                                                                            准备提
                                             公司债   券金额 4777300 元;
     浙江秦正实                                                                                                                 北京市      交答辩
13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券交易   2、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0 元;    2021.8.11    482.73
     业有限公司                                                                                                                 仲裁委      状、指定
                                               纠纷   3、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仲裁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
                                                                                                                                            仲裁员
                                                      承担。
                                                    1、请求依法裁决《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解除;《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解除;
                  被申请人一:福州蓝坤置业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
                          有限公司                                                                                                        准备提
     深圳联新投                                     支付回购价款,暂计为 374020959.65 元;
                  被申请人二:福州蓝闽置业   合同                                                                            深圳国际仲   交答辩
14   资管理有限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     2021.8.12   37501.65
                          有限公司           纠纷                                                                              裁院       状、指定
         公司                                       支付违约金,暂计为 995508.69 元;
                  被申请三:四川蓝光发展股                                                                                                仲裁员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被申请
                        份有限公司
                                                    人二第 2、3、5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由被
                                                    申请人承担。



                                                    1、请求依法裁决《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解除,《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被申请人一:武汉市新宏森          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解除;
                      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返还转让价
                                                                                                                                          准备提
     深圳联新投   被申请人二:四川蓝光和骏          款,暂计为 358990277.6 元;
                                             合同                                                                            深圳国际仲   交答辩
15   资管理有限         实业有限公司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2021.8.13   35984.80
                                             纠纷                                                                              裁院       状、指定
         公司     被申请人三:四川蓝光发展          暂计 857715.67 元;
                                                                                                                                          仲裁员
                        股份有限公司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
                                                    人一第 2、3、5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由被
                                                    申请人承担。
                                                        1、请求依法裁决《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解除,《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于
                  被申请人一:宁波杭州湾新区            2021 年 5 月 26 日解除;
                   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回购价款,
                                                                                                                                                准备提
     深圳联新投   被申请人二:四川蓝光和骏实            暂计为 362483087.44 元;
                                                合同                                                                               深圳国际仲   交答辩
16   资管理有限          业有限公司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暂     2021.8.13   36356.64
                                                纠纷                                                                                  裁院      状、指定
      公司)      被申请人三:四川蓝光发展股            计为 1083316.55 元;
                                                                                                                                                仲裁员
                         份有限公司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
                                                        一第 2、3、5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由被申
                                                        请人承担。
                                                        1、请求依法裁决《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解除,《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解除;
                  被申请人一:常州灿琮置业有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返还转让价款,
                           限公司                                                                                                               准备提
     深圳安创投                                         暂计为 83282222.35 元;
                  被申请人二:四川蓝光和骏实    合同                                                                               深圳国际仲   交答辩
17   资管理有限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暂     2021.8.13   8353.10
                         业有限公司             纠纷                                                                                  裁院      状、指定
        公司                                            计为 248770.27 元;
                  被申请人三:四川蓝光发展股                                                                                                    仲裁员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
                         份有限公司
                                                        一第 2、3、5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由被申
                                                        请人承担。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蓝光发展 2019 年度第一期
                                               公司债   中期票据”本金 4300 万及利息。
     蓝石资产管                                                                                                                    成都市中级   待开庭
18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券交易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滞纳金。                       2021.8.20    4300
     理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      审理
                                                纠纷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
                                                        险费等相关费用。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回购申请人(代表由申请人一
                                                         发起设立的“创元汇安泰 2 号”私募基金)持有的常
                                                         州坤钰房地产有限公司 10.78%股权,并向申请人按照
                                                         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公式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被申请人一:苏州蓝光投资有                                                                                                   准备提
     北京创元汇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未按期支付股
                             限公司              合同                                                                                 北京市     交答辩
19   资本管理有                                          权回购价款的违约金;                                2021.8.20   11231.91
                    被申请人二:四川蓝光和骏实   纠纷                                                                                 仲裁委     状、指定
       限公司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对上述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
                           业有限公司                                                                                                            仲裁员
                                                         支付股权回购价款、股权回购价款违约金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4、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用有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
                                                         共同承担。
                                                         1、判决解除《重庆蓝光鹭湖长岛项目一期一标段(2#
                                                         地块)总包工程合同》。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63177422.32 元。
                                                         3、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 3563043.23 元。
                                                         4、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 40 万元。
                    被告一:重庆柏炜锦瑞房地产
                                                         5、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其他损失及费用,暂计
                          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中科建                                          17060989.69 元。
                    被告二:重庆泓瑞柏企业管理   合同                                                                               重庆第五中   待开庭
20   设(集团)有                                        6、判决原告就承建重庆蓝光鹭湖长岛项目一期一标段     2021.8.20   28420.15
                             有限公司            纠纷                                                                               级人民法院     审理
       限公司                                            (2#地快)工程已完工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
                    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
                                                         优先受偿权。
                             限公司
                                                         7、判决被告二与被告一就原告以上诉讼请求承担连带
                                                         责任。
                                                         8、判决被告三在 164136374.64 元范围内与被告一就原
                                                         告以上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9、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
                                                        总计:                                                                      263,173.35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