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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21-11-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光发展”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蓝光发展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
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5]407 号)批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9,936,691 股,发行价格 9.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38,551,087.72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95,259,505.49 元 , 其 中 转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239,936,691 元 , 余 额 人 民 币
1,955,322,814.49 元转入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2920101040020250               65.68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1993916000118               60.37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司成都武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1050144643600000186              2.56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199393500161                2.60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司成都武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
                     22920201040008774              25.71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地花园支行
       合计                                        156.9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已投入金额

 空港项目 7-12 期                    108,101.62                           78,528.32

 颐明园项目二期                      111,424.33                          111,497.25

           合计                      219,525.95                          190,025.57

    备注:颐明园项目二期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1,497.25 万元,比计划投资额超出 72.92

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0,025.57 万元用于上述
募投项目,此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 30,000 万元,扣除实际
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156.9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656.53 万元)。

    (二)前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三、本次募集资金结项情况及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一)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1、空港项目 7-12 期:该项目 7-12 期已全部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公司承
诺投资金额为 108,101.62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 78,528.32 万元,投资差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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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573.30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和灵活性,部分投入为自有资金(其中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29,573.30 万元),节余
了项目募集资金。

     2、颐明园项目二期:该项目住宅部分已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仅余部分商
业在建。公司承诺投资金额为 111,424.33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 111,497.25 万元,
该项目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0,025.57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30,156.91万元(其中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亿元及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56.5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目
前 流 动 性 紧 张 导 致 的 债 务 问 题 , 本 次 截 至 2021年 9 月 30 日 的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30,156.91万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同时终止。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对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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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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