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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蓝光发展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1-23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129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788(20 蓝光 04)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空港项目 7-12 期”、“颐明园项目二
期 ” 进 行 结 项 , 并 将 截 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 尚 未 使 用 的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301,569,127.65 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销
费用等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另减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
 公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2920101040020250        656,810.30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成都蜀都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2001993916000118        603,711.2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都武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1050144643600000186       25,589.68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司成都青羊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200199393500161          25,954.05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都武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地花
                           22920201040008774       257,062.33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园支行
         合计                                    1,569,127.65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累计投入金额
        空港项目 7-12 期                  1,081,016,210.77                785,283,198.29

        颐明园项目二期                    1,114,243,294.72               1,114,972,523.82

                           小计           2,195,259,505.49               1,900,255,722.11

      备注:颐明园项目二期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比计划投资额超出 72.92 万元,
 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0,255,722.11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
 资金余额为1,569,127.6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656.53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560.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
 出具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2016 年 4 月,公司已将上述 6.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2016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公司已将上述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7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7 月,公司已将上述 3.8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8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2019 年 6 月,公司已将上述 3.5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2019 年 12 月,公司已将上述 3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2020 年 6 月,公司已将上述 3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2020 年 12 月,公司已将上述 3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四、本次募集资金结项情况及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空港项目7-12期:该项目7-12期已全部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公司承诺
投资金额为1,081,016,210.77元,实际投资金额为785,283,198.29元,投资差额为
295,733,012.48元,差异原因主要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灵活性,部分投入为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投入金额29573.30万元),节余了
项目募集资金。
    2、颐明园项目二期:该项目住宅部分已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仅余部分商
业 在 建 。 公 司 承 诺 投 资 金 额 为 1,114,243,294.72 元 ,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为
1,114,972,523.82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00,255,722.11
元,节余募集资金301,569,127.65元(其中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亿
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56.5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目前流动性紧

张导致的债务问题,本次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301,569,127.65元及
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
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募投项目建设情况而作出
的,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
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光发展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