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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光发展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2022-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蓝光发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
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销费用等
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扣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
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
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0,025.57 万元投入募
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共计 150,464.8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6.24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202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0,025.57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50,464.87 万元。2021
年 1-12 月公司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4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6.65 万元。

    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投项目“空港项目 7-12 期”、“颐明园项目二期”结项并将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301,569,127.65 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
金余额为 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
公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
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2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账户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2920101040020250                657,308.38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1993916000118                 604,169.10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成都武侯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199393500161                   25,973.73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司成都武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
                       22920201040008774                257,257.27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地花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1050144643600000186              25,609.09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合计                                                  1,570,317.57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总额                                                 2,195,259,505.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0,255,722.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
          是                                                                                                  截至期                                            项目
                                                     截至                                          累计投入
          否                                                                                                  末投入   项目达                                   可行
                                                     期末                                          金额与承
          已                                                                                                    进度   到预定                                   性是
承诺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                        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诺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效      是否达到预
          变                      调整后投资总额                                                              (%)    可使用                                   否发
资项目             资总额                            投入         金额          投入金额(2)      额的差额                            益            计效益
          更                                                                                                  (4)=   状态日                                   生重
                                                     金额                                          (3)=
          项                                                                                                  (2)/     期                                     大变
                                                     (1)                                           (2)-
          目                                                                                                  (1)                                               化
                                                                                                     (1)
                                                                                                                                                   承诺效益
                                                                                                                                                   60798 万
空港项                                               未做                                                                                          元,累计实
                                                                                                                       2019 年
目 7-12   否   1,081,016,210.77   1,081,016,210.77   分期               0.00     785,283,198.29     不适用    不适用             -135,666,701.67   现收益         否
                                                                                                                        12 月
期                                                   承诺                                                                                          43716 万
                                                                                                                                                   元,未达预
                                                                                                                                                   计收益
颐明园                                               未做                                                                                          承诺效益
                                                                                                                       2018 年
项目二    否   1,114,243,294.72   1,114,243,294.72   分期               0.00    1,114,972,523.82    不适用    不适用             -100,002,653.85   79474 万       否
                                                                                                                        12 月
期                                                   承诺                                                                                          元,累计实




                                                                                   4
                                                                                                                                          现收益
                                                                                                                                          57163 万
                                                                                                                                          元,未达预
                                                                                                                                          计收益

 合计     -   2,195,259,505.49   2,195,259,505.49     -           0.00   1,900,255,722.11         -     -        -      -235,669,355.52        -       -
                                            1、空港项目 7-12 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该项目 7-12 期全部建设完毕,完
                                            成竣工交付,现余少量资源在销售尾盘中。
未达计划进度原因(分项目说明)
                                            2、颐明园项目二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该项目住宅部分已建设完成并竣工
                                            交付,仅余部分商业在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5 年,公司以募集资金 39,560.70 万元置换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
                                            中:空港项目 7-12 期 4259.69 万元、颐明园项目二期 35301.01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
                                            告》(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
                                            1、2015 年 4 月使用 67,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4 月,已将上述 67,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6 年 4 月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4 月,已将上述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7 年 7 月使用 38,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7 月,已将上述 38,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18 年 8 月使用 35,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9 年 6 月,已将上述 35,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19 年 6 月使用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9 年 12 月,已将上述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6、2019 年 12 月使用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20 年 6 月,已将上述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2020 年 6 月使用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12 月,已将上述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8、2020 年 12 月使用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期
                               补流的 3 亿元募集资金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2021年9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0,156.91万元,形成原因如下:
                               1、空港项目7-12期:该项目7-12期已全部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公司承诺投资金额为1,081,016,210.77元,实际投资金额
                               为785,283,198.29元,投资差额为295,733,012.48元,差异原因主要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灵
募集资金的节余金额及形成原因
                               活性,部分投入为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投入金额29,573.30万元),节余了项目募集资金。
                               2、颐明园项目二期:该项目住宅部分已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仅余部分商业在建。公司承诺投资金额为1,114,243,294.72
                               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114,972,523.82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 39,560.70 万元,其中:空港项目 7-12 期 4,259.69 万元、颐明园项目二
期 35,301.01 万元。

    蓝光发展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39,560.70 万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
(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
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2016 年 4 月,公司已将上述 6.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2016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


                                     7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2017 年 4 月,公司已将上述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2017 年 7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
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8 年 7 月,公司已
将上述 3.8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8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
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 年 6 月,公司已将上述
3.5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
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
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 年 12 月,公司已将上述 3 亿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8
    2019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
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
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0 年 6 月,公司已将上述 3 亿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
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
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0 年 12 月,公司已将上述 3 亿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12 月,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前期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3 亿元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9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空港项目 7-12 期”、“颐明园项目二期”
结项并将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301,569,127.65 元及后续产生的
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事项。

七、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蓝光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管理、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进行
了核查,并检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中信证券认为蓝光发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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